作为猎手的老马露出了一副不可思议的表情道:“这人的准头比我还好,老大益壮啊!”
这还不算,小老头轻蔑地哼了一声,走过去,捡起柴刀,朝着猞猁的脑袋瓜子咔嚓又一下子,直接将猞猁的脑袋劈成了两半,用刀尖一挑,从红白色骇人的脑浆子里挑出了一个白色的软骨。那软骨酷似人形,在雪影中闪烁了金色的光芒!
老头嘴角闪过一起轻蔑的笑容,用刀尖扬起那白色的软骨朝周围怒喝道:“鬼有鬼道,人有人途,老子居宅,谁敢不服?有种的,尽管出来,我猎三儿一并招呼着!”
牛奋呲牙一笑道:“嘿,你看人家这气势,比我这品尚楼大掌柜还霸气!”
牛奋说的确实没错,这老头还真有几分江湖习气,那股子天不怕地不怕的架势让我想起了一个人——花爷,正是这股子气势,让我对其好感倍增。当然,萍水相逢,知人知面不知心,我总有种感觉,这老头的气势有几分表演的味道。
岳敖有些激动道:“这老头既然有这等本事,又住在山谷口,说明他一定进出过雾灵峡,咱们要是能在他身上打听到一点线索,说不准大有裨益。”
王旭辉年纪最大,也最沉稳,沉吟片刻,开口道:“事情未必都能如愿,得来容易的,一般都是陷进重重。进谷的事,还得主要靠咱们自己,当然,若是能不动声色,找到一些有利的线索当然最好。只是,凡事都得留一半心思!”
众人正悄声议论的时候,外面忽然忽然狂风大作,飞舞的雪花一时都不见了踪迹。
猎人老头有点急迫,朝四周怒喝了几声之后,忽然摸出打火机,开始点着了一团枯草,将那猞猁脑袋里的软骨悬在了火焰上。那软骨在火焰上面滋滋冒出油色,闪出一朵朵蓝色的幽光。
木头看的新奇,朝我和王旭辉问道:“两位,你们见多识广,这软骨到底是何物,可知道?”
王旭辉摇摇头,皱眉道:“据我所知,中草药四百味正药,八百味常药和九百味奇药中应该没有此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