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星虫!”李大富脱口道。
木星虫?我一愣,古书里有载,木星当值者,太岁也,至于这木星虫,则是一种深土生的寄生虫,最喜欢太岁。此虫有点像是海里的珊瑚虫,有触手,成群附着在一起,虽然繁衍能力很差,生命力极其顽强,一束木星虫往往能活上百年。
“你该不会是说,当年张大山忽悠马胜利所谓能寻找金矿的‘金母’就是木星虫吧!”我惊声道。
李大富应声道:“没错,其实就是木星虫。此物对太岁异常敏感,张大山就是利用木星虫的感应,领着我们找到的地宫。至于让马胜利看到的金沙子,其实都是张大山提前布置好的,为的就是骗来几把枪,谁知道马胜利那个蠢货就相信了。可惜,那几把枪也没起到作用,谁让我们碰见的是鬼呢!”
我忽然有了一种被愚弄的感觉,唏嘘道:“李大富,你聪明啊。你是不是想告诉我说,这木星虫就在张大山身上?”
李大富嘿嘿一笑,讨好道:“小卜,没错,就在他身上。你只要赶紧去追,可能还来得及,到时候你就能顺利找到地宫气孔了。其实我们这两天,一直带着堀部胜平兜圈子,为的啥?好东西哪能给小ri本啊,我就在不是人,也不能当走狗不是?”
“看把你能的,你是不是觉得自己还是民族英雄啊?”七爷冷声道:“李大富,你什么意思?废话说了这么半天,你为什么不早点告诉卜爷这件事?现在人都特么的不见了,你又把这消息拿出来保命?”
李大富讪讪地笑笑,看着我道:“对不起小卜,我不得不这么做,你想想,如果一开始我就告诉你们,找到地宫气孔可以不用地图,而木星虫就在张大山身上,那我就没价值了,你不更得杀了我嘛!现在我把消息给你,不也算是立了功嘛,你就当我是将功赎罪了!”
老不死的,他倒是精明,还有脸说将功赎罪。
我就说那叶殇怎么放弃稚川径路也要带走张大山,原来是还有比宝剑更重要的东西。
李大富啊李大富,和我耍小聪明。
“好,李大富,我改主意了!”我森然一笑道。
李大富兴奋道:“你终于决定不杀我了?”
“不,我刚才其实想放你一命了,现在觉得不能放了。到了濒死你都能耍心计,谁知道你刚才的大小便失禁是不是伎俩啊?”我转过身,朝七爷道:“我已经发誓不杀他了,所以只能交给你了。”
七爷咧嘴一笑道:“你就瞧好吧!”
李大富白眼一翻,倒在了地上!
我转过身走了几步,身后传来一声惨叫。稍臾七爷便追了上来,厌恶道:“好这人好臭啊,连血都透着一股子馊味,果然是人渣!”
我叹口气道:“七爷,你说我是不是太优柔寡断了,我刚才不该让叶殇和巩雅文走的!”
七爷一笑道:“罗卜,你得这么想,你要是一出手就把他俩杀了,我,大蟒仙君就得惊出一身鸡皮疙瘩,我会觉得在你身边如履薄冰。知道我为什么跟着你吗?因为你身上有两个字,善和义,而且是善字当先。成大事者,必有狠气,可是,成大事者,绝不滥杀无辜。叶殇和巩雅文再差,也不过是小聪明,小伎俩,他们甚至和你还亦敌亦友,并无冤仇。你要是出手就杀人,连我都会害怕,因为那不是真正的诡医罗卜!”
我看着七爷一笑道:“小东西,姑娘们都离我而去了,合着剩下你跑这了解我来了!”
“嘿嘿,你可别多想,老子是公蛇,拒绝激情四射!”七爷说到这,话锋一转咂舌道:“不过话说回来了,叶殇和巩雅文掳走张大山,不会仅仅就是为了复仇吧。他们肯定是为了木星虫啊,难道说他们也惦记着地宫的太岁?”
“不会!”我摇头道:“本质上,叶殇是个爱诗爱酒的人,很随性,像是那种边地少民。巩雅文呢,眼中只有仇恨。他们不具备争夺太岁的眼界,也不具备进入地宫的本事。”
“哎?卜爷,我知道了,他们会不会是想将木星虫转手他人啊!”七爷脱口道。
七爷的话让我茅塞顿开,我还真想起一个人来,这个人或许对太岁十分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