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着话,一个气喘吁吁的大胖子走了过来,而且径直奔大金牙走了过去。
怎么个意思?买主是个死胖子?不是那个狐狸精吗?
我多少有些失落,如此一来,此行的意义岂不是折扣了一半?
胖子大大咧咧坐下,咂了一口咖啡,装腔作势压低声音道:“怎么着,你就是电话里的老金?东西呢?”
这金牙掮客又是一愣,嘀咕道:“今天是怎么了?电话里是男的的,来的是女人,电话里是女的的,来的却是个男人。”
一听这话,我马上又觉察到了希望,合着双方互相派出了一个“探子”。
大金牙朝巩雅文一笑道:“小妹妹,这回买主到了,你们是不是该出货了?话说好了,我抽的那百分之八可得现金。”
“好说!”巩雅文哼声一笑,招了招手,这时候竟然从卫生间里走出一个男人,手里提着一个黄布包裹。
我不由地一拍大腿,我怎么就没想到先去厕所看看啊。
来人气宇轩昂,面容俊秀,手里握着一瓶青花瓷酒瓶,我登时差点叫出来,这不就是那个叫做叶殇的少年吗?当初在冯营村我和老史救那群孩子的时候,他曾经帮助过我们啊,难道他就是巩雅文的男友,也就是那个抢走辽代明器的人?
“东西在我这,让你的老板现身吧!”叶殇将黄布口袋举了举,朝胖子笑了一声砸了口酒。
大金牙看着胖子道:“怎么?你不是买主?那你的主子呢?”
那胖子挠了挠头,有些局促不安,小声道:“那女的就让我坐这说一句话,没告诉我后边咋演啊,那个啥,我任务完成了,我先走了……”
叶殇和巩雅文吃了一惊,大喝道:“什么?你不是买主的人?”
说罢,两人马上意识到了危险,朝那大金牙骂道:“好你个混账东西,你是吃雷子饭的……”
大金牙一瞧,买主没到,事情却败露了,啪的一声,砸了咖啡杯大叫道:“醒了,快上手吧……”
说时迟,那时快,厨房里、楼梯间呼啦一下子冲上来了十多个人。
巩雅文和叶殇四下一瞧,已经没有出路,忽然两人牵手,啪的一脚踢碎了玻璃,从二楼阴面直接跳了下去……
不过,就在两人纵身的一刹那,玻璃窗上一个女人如天外飞仙一般速降了下来,一把便将叶殇手里的包夺走了……
闲坐一下午,好不容易等到了戌时,此时日消月出,华灯初上,我迫不及待带着小姝出了门。
将车留在了南条胡同外面的街区,毕竟彪子和二胖都认识我的车,若是让他们看见就不好了。
下了车,我和小姝步行前往。
此时天色晦暗,谁也不会在意地上的人有没有影子。小姝挎着我的胳膊,哼着调子,走的是春风得意、花枝招展。
“喂,丫头,你兴奋啥呢!”我瞧见她这幅嘚瑟的样子不禁问道。
小姝朝我莞尔一笑道:“这你就不懂了吧?在一年前的今年,我还在老城区那个破旧桥下的窟窿里避难呢,一年后的今天我却能堂而皇之在街上溜达,还挎着一个帅哥的胳膊。”
“就为这?你可真没出息!”我轻笑道。
“当然不仅仅为这啊!”小姝认真说道:“我高兴是因为鬼医哥哥你需要我。知道我为什么要不断精进吗?那是因为我虽然能力达不到你的程度,但是至少还能匹配做个助手,就是当你需要有人打下手的时候,我就能上啊!这样我就能有机会和你在一起了!就比如现在,我可以挎着你胳膊在人流中装一装情侣啊!”
我看了看小姝,小丫头虽然如今已经身带冥气,可是说起话来一如当初般天真。犹记得当初,一罐可乐都能让她兴奋一晚上。
“小姝,你现在是不是心里埋怨我很少有时间理你?”
“嗯……这个嘛!”小姝犹豫了一下道:“小姝不埋怨,其实我明白,鬼医哥哥你的事情很多,你自己也有很多的麻烦。我很知足自己现在的状态,虽然不能投胎做人,可是至少我能保护自己,而且还陪在你身边啊。况且……”
“况且什么?”
小姝环了环我的胳膊,淡淡说道:“况且我是个鬼啊,我还能有什么奢望?要是几十年后鬼医哥哥你百年了,转世去了,那小姝也就没存在的意义了,我就会自生自灭了……”
估计这丫头也是最近和崔旗看连续剧上瘾了,随便一句话怎么这么煽情啊,我突然觉得有点心酸,又想起了西厅水库里小姝那具孤独的尸体……
南条胡同是云城有名的西餐厅汇聚地,夜里小资最多,此时成全来来往往的都是年轻人。
小姝一身长裙,挎着我的胳膊,轻扭腰肢,在人群中穿过,不时引来一阵阵侧目。为了不被彪子他们发现,我特意今天也打扮的时尚一点,米黄吉普夹克配卡其色休闲裤,还戴了一顶鸭舌帽,猛一看上去,还真像是一对未经世事的情侣。
“鬼医哥哥,彪子在三点钟方向!”走着走着,小姝突然开口道。
我偷瞄了一眼,果然,周围都是颇为眼熟的人,大概有七八个,散布在一家咖啡厅门口。
甭说,交易地点就在这了!
“鬼医哥哥,这就进去吗?”小姝问道。
我四下看了看,小声道:“等一会,先看看周围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