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开始。”
威严雄浑的声音笼罩了整个广场,人群中的噪杂立刻消失。
“雷伊尔·伊斯特。”
“阿尔特族的贱民,从5岁起开始成为内贝尔先生家的奴隶,十年来一直有幸为内贝尔家效劳并接受教育和庇护,然而尊敬的内贝尔先生的仁慈和教诲并没有改变他血液中的肮脏与卑劣。”
“十五岁成年后的第三个月,他就因为试图伤害主人而被逐出家门,并交予新拉芙兰省法庭,予以审判。”
“根据新芙兰省的法令,不听命令的蛮族奴隶被主人逐出后,一律判处火刑。”
“我以女神索米丽雅之名,认定此项判决符合新拉芙兰省的各项法令,即刻生效。”
陈雷呆呆地听着。
伤害罪?火刑?开什么玩笑,他为什么要为自己没做过的事情负责啊!奴隶?主人?蛮族?贱种?这里是种族歧视的奴隶制时代?
阳光挥洒在观礼台的屋顶上,聚拢成为一道炽热的白光,发射到半空中后,又直直地折出一个角度,落在祭坛石柱下的柴草上。干燥的枝条遇见火苗,瞬间膨胀了好几倍,火舌腾空,像贪婪的蛇信一样舔咬在陈雷身上。
炙烤的热气缠绕在他身上,毛发的焦糊味充斥在鼻腔,浓烟让他本就酸痛的双眼立刻开始流泪。
视线模糊起来,陈雷努力把眼睛闭紧。他知道火刑是一种很痛苦很漫长的死法……
身上没有浇上助燃的沥青油脂,脚下的火势也被有意控制着,不会太快地将他烧死。就如同历史上贞德所承受的那一场火刑一样,这是一场漫长的表演——灼烧,尖叫,赤裸的身体,求饶,崩溃等所有元素集合在一起的丧心病狂的娱乐。
火已经烧焦了裤脚,下身的灼伤就像没了知觉一样,陈雷此刻只宁愿自己立刻被浓烟呛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