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在龙夏是管制品,逮住是重罪,但这也因人而异,就算周志南开枪打死人,也有成千上万个小弟争着去顶罪。
这就是权利跟金钱的魅力。
“南哥,你说楚先生给我们的玉牌能挡住子弹吗?”项明辉突然想起这个。
“能。”
“你怎么知道?”
“我试过。”
说起这个,周志南心都在流血,那天他闲来无事,也想到了这茬,就试着朝玉牌开了一枪,结果子弹竟被挡下来,但玉牌上却多出一道很明显的裂痕,差点断裂。
项明辉怔了怔,然后道:“那你拿枪吓唬我有意思么?”
“——”周志南无语,项明辉也有一块玉牌,就算他开枪也打不死。
“明辉,你身为公司的一份子,是不是也该为公司出点力了?”
项明辉立刻警惕起来,周志南每次以这样的语气跟他说话,那绝对是有所图谋。
“南哥,求你把我开除了吧?”
“——你想都别想。”
“那我自己辞职总可以吧?”
“辞职可以,但是得把你在公司得到的东西全部留下。”
“行,没问题,这些年的分红我都没动,全不要了。”
“分红你带走,那个玉牌留下,楚先生送给你的时候,你还是公司的总经理,理应留下。”
如果让外人听到这两人的谈话,肯定会惊掉下巴,项明辉这些年的分红,那是笔天文数字。可他宁愿放弃那么多钱,都不愿意放弃一枚玉佩。
无论对方什么身份,林小贝都是游刃有余,不太过于亲热,也不会刻意疏远。
林小贝抽空看了一眼手表,八点半了,楚牧还没出现,她心里偷偷抱怨了几句。
向阳也来了,代表他爸爸来的。
上次的事情过后,向亚华严重警告过他,不许再打林小贝的注意。
他虽然心有不甘,但上次的事情的确是吓到他了。事后他派人去查楚牧的底细,但却只查到楚牧刚毕业半年多,小时候被人收养,养父一个月前刚死。
这种情况最可怕,连项明辉都对楚牧恭恭敬敬,怎么可能只是一个大学刚毕业的穷小子呢?
望着人群中那摇曳的身姿,向阳数次想上去打招呼,但上次的事情发生后,他跟林小贝这么多年的同学情都烟消云散了,始终鼓不起勇气。
“怎么?还贼心不死?”冯露露也来了,一直跟向阳待在一起,将他的反应都看在眼里。
向阳看了她一眼,“别说我,你们好好的闺蜜,不也因为楚牧烟消云散了吗?”
“无所谓,闺蜜而已。我又不靠林小贝吃饭,也不追求她,只是少个朋友,算不得大事。”冯露露无所谓的说道。
“呵,还真是塑料姐妹情。”向阳讥讽。
“向阳,我们才是一类人。林小贝不属于你,她这次回来,就是为了楚牧。”冯露露道。
“这是我的事,不用你操心。”向阳厌烦的走开了。
冯露露看着走快的向阳,轻声呢喃:“向阳,你的目光一直都在注视着她,为什么不愿意看看我呢?”
冯露露看向林小贝,眼底闪过一抹怨毒,然后看向远处一个满脸横肉,一身名牌西装也按盖不住浑身土味的中年男子,笑盈盈的走了过去。
“郑叔叔——”冯露露上前打招呼。
此人名叫郑发才,名字很土,人也很俗,但却喜欢穿西装打领带,头发梳的油光发亮,总喜欢扮儒雅。
郑发才文化程度不高,但运气却很高,这几年赶上国家政策好,开了几家服装厂,听说还有几个煤矿,赚了不少钱,资产有个几千万,典型的暴发户。
为了提高自己,郑发才也学着别人西装革履,包养小明星,跟人说话喜欢拽两句谁也听不懂的英文,显得自己很有逼格。
“郑叔叔,借一步说话。”冯露露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