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帮衣冠不整的骑兵、仆从眼见大汗震怒,各个心中既是惊惧又觉得窝囊。
多冤枉啊,好多骑兵都在这边村庄的房子里睡觉呢,听见外头马蹄声炸响、杀伐之音传来,吓得从床上都掉下来了,头盔在屋里的就戴头盔,没在屋里的随便拿个什么东西便跑了出来,出来连敌人的影子都没瞧见。
这都是吐蕃精锐中的精锐,在他们那一亩三分地各个都是有产贵族,哪儿能受得了这窝囊气,当下嗷嗷叫着抄起弓刀在仆从举火服侍下跨上骏马,在漫天星光下朝马蹄声消失的黑夜里追去,誓要一雪前耻。
还真别说,吐蕃马黑麻也是有意思,他叫部下别穿甲追上去,自个儿倒好,可劲催促仆人给他挂好甲衣。
不过也该着是他幸运,达云压根儿没跑远。
冲进七角井是见财起意头脑发热,冲进去杀了人、夺了马,带队跑出来冷风一激满背冷汗凉飕飕,达云一下子就清醒了。
抬手撒了拽着两匹驮着甲箱、粮食的战马缰绳,一拍脑门道:“坏了呀。”
抢东西无疑是很快乐的事,可抢完了问题来了,他跑不远的呀。
本来嘛,他们的马就不如人家,回哈密有四百里的路程,甭管怎么跑,最后肯定要叫人家追上。
现在他们又抢了人家好几十匹驮着铠甲辎重的马,更跑不快了。
反倒是敌人,一下装备轻了这么多,行军速度肯定飕飕得往上涨。
这甭管怎么看,最后他都得完蛋,除非……除非他现在就把这些马、铠甲全部弃了,这还有点儿可能逃回哈密。
唾手可得的好东西,弃了这可能么?
不可能的呀。
这些马铠、重铠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一个小队的重骑兵呀。
一个小队的重骑兵,听起来不稀奇,这年头各地边将都有家丁,有能耐的养点重骑兵也不奇怪,但那是有仗打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