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斗气。”大狸子表情透着散不去的忧虑,又不愿跟呼兰把话说得太严重,道:“后面、左右都是休伦人的村镇,前面再走不了多远河边就是熊族的村落,我们再向前就会进入他们的传统猎场,现在退走还来得及。”
尽管女婿的军队看起来很厉害,但大狸子也没见过他们和人打仗,只知道他们在训练时骑手在马上放箭、纵马劈刀很准。
但原住民的仗不是这样打的,他们有时候很弱、有时候也很强。
比方说休伦人去攻打易洛魁的部落,很难集结出五千人的军队,能组织起三千人就已经是能写进神话里的远征了;反过来易洛魁也差不多。
但他们的传统领地一旦被入侵,只要时间来得及,能轻易集结出几万名会使用弓箭、长矛、标枪与吹箭的部落战士。
更关键的是,大狸子一直在心底进行艰难的运算,已知易洛魁远征军总兵力两千,由三个部分兵力组成,莫霍克人千人军团、淘米部三百战士、呼兰部七百战士。
莫霍克人现在有不少人掉队,昨天就已不足八百。
淘米部一直在吃涮肉,倒是没掉队,但大狸子并不认为他的战士能以一敌百。
呼兰部在大狸子眼中倒是能以一敌百,但女婿的兵更奇怪,走着走着人就没了——他一直跟在呼兰后面,非常清楚呼兰的人没掉队,但人就是没了,而且呼兰部剩下的人气氛不对,越走越自信。
牵马的越来越少,步行的人倒是没太多变化,就是兴高采烈地让人感觉诡异。
就好像他们把那些消失的人吃了,获得了他们的勇气一样。
“传统猎场?不枉我分兵。”
攥着马鬃的呼兰乐了:“猎场好,好叫您知道,在咱的家乡是怎么围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