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商队

开海 夺鹿侯 1171 字 6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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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韶华易逝这个词的理解上,麻家港的麻贵与他所效忠的皇帝万历感同身受。

亚墨利加北方短暂的夏季带着秋季私奔,恼人的冬刚走没多久,又回来了。

回麻家港发现程大位一行访客的踪迹把麻总兵吓得半死,连忙叫人给这些商贾用痘苗——他们回来可是正儿八经地带了一个天花病人。

好不容易麻家港终于迎来几个认路的商贾,回头再得天花死掉,能把人气死。

说来也奇怪,那个得了天花的土人奴隶被麻贵他们救治倒没见好,当然也没有传染任何人,毕竟麻贵他们身上都已经得过天花了。

可令人诧异的也是一个人都没传染——一直跟着病人照顾的小奴隶按理说早就该染上天花,可偏偏没有。

这是个走运的小孩,会说一部分西班牙语,只会说一部分,具体水平和麻贵差不多,在苦兀岛的学习让他也只会说一部分。

巧合的是,小孩会的那部分和麻贵会的那部分不一样,极少重合。

小孩的名字按照麻贵集结十几个部下像解决一场大战前的准备工作般宏大开展军议,最终得到的翻译是:吃蚂蚁的畜生。

其中‘吃’和‘畜生’这个词是麻贵为首的军官们翻译的,其实小孩的名字叫做小食蚁兽。

如果陈沐出现在这里,一定能给小孩粗鲁的名字正名,但麻贵显然等不到陈沐过来,也不能接受自己营地里人的军汉叫这个没犯任何错误的小孩叫小畜生,所以他给小孩起了个非常中华化的名字。

小崽儿。

意思差不多,都是小家伙儿,不过这个听着顺耳。

小崽儿不知道自己今年多大,看模样十四五岁,他说自己是五年前被另一个部落的奴隶贩子抓了,之后被卖给西班牙人,从南亚墨利加的丛林里被带出来,一路给那个连队干活来到北亚墨利加,直到被明军抓上船。

敌对部落的奴隶贩子、西班牙人的奴隶商人以及明军,在小崽儿眼里没有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