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晓对黑金刚这么教着,合上笔记放进背包,他道:“你不杀他,他杀你。”
穿西班牙胸甲的黑金刚懵懵懂懂,他发觉这些自称大明部落的人对信仰神灵一点儿都不虔诚。
连俘虏的心脏都舍不得献给天神,还好意思说自己敬天信天?
“断了?”
林满爵擦着脸上血迹,提鸟铳虎虎生风地走来,看了一眼身穿胸甲手攥后腰黑曜石匕首,随时准备应对突袭的黑金刚,对林晓道:“回去给他打根长柄铁瓜,弄柄四尺斧头也行,挺勇猛,就是兵器不中用。”
林晓给黑金刚弄了一柄腰刀,但这家伙仅仅用了一次,后来缴获到一根黑曜石大棒就又用起老家伙事儿,攻打第三座营寨时第一个冲进营地,砸翻两个美洲战士后追着带队的西班牙尉官砸,好好一件胸甲硬是给他砸得凹凸不平。
黑曜石大棒也撑不住那种挥击,没等打完就断了,最后是黑金刚扑上去抱着人家高顶盔往石头上硬碰把人撞蒙的。
救不活,胸甲里头肋骨都断了好几根,后来就算不抱着人砸,也活不了多久。
凶悍程度让林满爵暗自咂舌,这也从侧面印证,他留出活口的决定是正确的。
像这种身负四十斤手持五斤大棒健步如飞的勇士可不好找,尤其当他把大明想象成一个部落时这种近乎天然的归属感——绝了!
“叔父!”
见到林满爵过来,林晓连忙起身,拽着黑金刚笨拙行礼,脸上扬着笑意问道:“三座兵营都打下来了,我们是过去与大帅汇合?”
林满爵抬头看着海天相连壮阔红云,沉沉叹出口气,几个月朝不保夕的孤岛生涯让已近暮年的男人显得苍老,他缓缓摇头用既带有惋惜也有不甘的语气苦笑道:“拿不定主意啦。”
“大军在西,港口炮声昨日平息,但大帅还未攻占港口,总攻,估计旬日之间呀。”林满爵说着坐下来,随手把尸首眼睛盖上,脑袋拨到一边,腰囊里取出烟斗向海岸点去,道:“百四十人,三两条小船,开过去要么仗打完了、要么船弱兵少不中用。”
“我在想是去港口,还是往东北走,这是两处粮仓。”林满爵攥着烟斗吃了一口,掐着指节算着说道:“我们探过,岛东边有囤粮,港口不知有没有粮草,我猜是有的,但港口兵众不可力敌,我们可以去北边把粮仓打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