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章 自白书

以罪之名 厌笔川 4351 字 5个月前

家产怎么分配我从不在意,因为我知道何正不会亏待我,一个是他会继续想方设法的得到我,另一个则是我知道他太多的隐私。

但是,婆婆出来阻挠了。

那次的争吵是空前的,怕是以后也不会有了,就是在那次争吵中,我知道了自己真正的身世。

也是那一次,我真正明白了为什么人会不如一条狗?

事后,生父何清源跟我说,他从没有忘记过那个女人,那个倔强了一辈子的女人,那个他惦记了一辈子的女人。

我说,你怎么还他妈的有脸活着?

他说,我要活着,要好好活着,尽全力去弥补以前的遗憾,哪怕是付出生命的代价。

我的婆婆叫陈玉燕,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这类人很容易染上“公主病”,她则是其中的佼佼者。

自私、刻薄、妒忌心重、控制欲强,属实为当代泼妇的典范,尤其是在分割家产未达她意之后,开始了接连的报复和算计。

何清源身份特殊她不敢彻底撕破脸,于是便把气撒到了我的头上,警告、恐吓、辱骂、骚扰等等手段无所不用其极。

但我不怕,谁还不是个女人了?

那段时间,何家表面上看起来一如往常、平静如昨,暗地里却是鸡飞狗跳、地动山摇。

陈玉燕善于心计,突袭战、拉锯战、强攻战、防御战都打过,只是从没有过效果,我根本就不搭理她。

倒不是我自命清高,而是我知道何清源会冲锋在前。事实也的确如此,因为那段时间他连小三都冷落了。

照实而言,我对自己有着清晰的认知。

——冷血动物。

我没有正常人该有的感情,唯一能让心潮涌动起来一丝的根本在妈妈身上,她毕竟用冷漠的“爱”照亮过我的世界。

以前居住的老房子我早就从新做了规划和翻盖,既然跟何正的关系结束了,也就没有了再寄居篱下的必要。

于是,我搬了回来。

我有很严重的狐臭,咨询医生的结论是做手术可以治愈。可我不想,别人越是在意什么我偏要反其道而行。

同为女人,她们喜欢浓妆艳抹,我偏要清淡别致;她们喜欢享受富庶,我偏要执于清苦;她们喜欢游世远足,我偏要深居简出;总之就是要做别人所不喜欢的,毕竟黑暗和光明本来就是对立的。

妈妈说过,跟何清源的相识起于书店,再具体点儿是一部《荷马史诗》,还说以后有了孩子,名字就叫何马(玛),何代表着父亲的姓氏,马(玛)代表着母亲的称谓,相加到一起寓意着他们的爱。

何这个姓氏我是不会要的,马(玛)这个字却不能舍弃,不管怎么说,我对妈妈还是有着如同尘埃般微弱的感情的。

但是,我不要属于女孩儿的玛,而是选择了男孩儿的马。

一来,我是贱种。

二来,如果有的选,我不想来到这个世界上;如果非要来,我不想做个女孩儿。

可惜,没有如果。

日子渐渐平静了下来,何清源就像一条狗,整天在我家附近转悠,但我从没开过门。

抛弃过家的狗,不配。

不过既然是狗,终究会有履行看家护院职责的那天。

那天陈玉燕带着人来了我家,采用暴力打开了门后对我连打带骂。最后,他们将我拖入了无尽的深渊中。

当我醒过来时,感觉像是散架了一般,浑身遍布着触目惊心的伤痕。

这些我不怕,真正让我感觉到浸入骨髓的恐惧是——失身了。

何清源当时坐在床边,如同泄了气的皮球,他跟我说了很多很多,绝大多数我都不记得,脑海中反复回响着一句话:“家丑不可外扬,否则将会身败名裂。只要能把这件事儿捂住,无论你想要什么都可以。”

我记得,当时我笑了:“什么都可以吗?”

“什么都可以。”他保证着。

“那就去杀了他们。”

脑海中画面是残缺的,可我认得那三张脸。没离婚之前,我亲眼见过他们三人在一张床上yan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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