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大傻哥?”
“你是……火麒麟?”
两人四目相对,终于认出了彼此。
这一瞬间,两人心中不知是何感触。
不过马上,大傻就说:“我不是大傻,你认错人了!”说完,擦了擦眼睛转身就要走。
“不,你就是大傻哥!”黄才伦拉住了他。
大傻一脸的凄凉,他很是尴尬,还有羞愧地看着黄才伦,“你莫要认我啦,我很糗的!”
对于大傻来说,现在的他就像是一堆狗屎,没朋友,没亲人,更是没脸见人!
原来,自从大傻拿了宋志超给他的三百多万之后,就带着鸡精和卷毛两个小弟离开了宋氏公司。
那时候的宋氏还没壮大,只是一个小企业,对于大傻来说,这样的小企业怎么能发展起来?有钱当然自己做生意了。
可是生性懒散的大傻很快就意识到,这三百万做生意还真不够,原因是他好吃懒做,又好朋友,今天请人食饭,明天请人饮酒,不到一年三百万就变成了三十万。
这时候的大傻也意识到了自己在胡闹腾,于是就发誓说再也不和那些酒肉朋友来往,要和鸡精卷毛一起发奋图强。
于是大傻就拿剩余的钱盘了一个夜市档,准备摆摊做生意。可是谁想到,一开始生意还不错,却被附近的一些小社团给瞄上了。
那社团的小混混过来要收取保护费,在道上混了这么久的大傻怎么会给?直接开打。
这次大傻出手没了轻重,把一个古惑仔的手给打断了,而那个古惑仔恰好又是社团大佬的亲弟弟。
就这样,仇恨结下。
大傻的夜市摊也直接做不成了,因为那些混混发隔三差五就来捣乱,不是往夜市摊放蛇,就是放老鼠,更有甚者往里面扔屎炮。
眼看生意做不成了,大傻气闹不过,就带着鸡精和卷毛,又找了几个弟兄去那社团兴师问罪。
人家是出来混的,谁鸟你是谁?
再次开干起来。
这次大傻砍伤了那位社团老大,自己也被对方砍断了脚筋,成了跛脚佬。
事后,大傻,鸡精和卷毛被警察抓到,关进了监狱,那时候恰好是宋志超在香港意气风大,公司从企业变成集团的时候。
在监狱里,大傻有时候也看报纸,看新闻,越看越觉得不舒服。
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曾经离开的那家小公司,如今竟然发展成了庞然大物,成了大香港大名鼎鼎的集团公司。
有一次在监狱撒尿的时候,大傻忍不住对旁边人说:“我对你讲,我曾经也在宋氏做过,你信吗?”
大傻清晰地记得对方那轻蔑的眼神:“你在宋氏干过还会在这里呆着?大佬,你别逗我了!”
“你知道宋氏集团是做什么的吗?”
“你知道现在宋氏集团的元老多有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