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可是守护会长大人,免得会长大人被狐狸精勾走的“好战分子”,一看女孩的样貌身材,还有水灵灵模样,她就有一种极其强烈的威胁。
没办法,门口那妞与她比起来长得毫不逊色,也算是天生丽质自难弃的档次;再看对方那双会说话的大眼睛,也属于那种懂得勾引男人的货色。
金三顺警惕起来,心说,“会长大人可真是抢手!那个杜春梅还没搞定,又冒出来这么一个丫头,看起来我金三顺的潜在敌人实在太多。”
金三顺心里寻思着,眼珠子骨碌乱转。
这时候,宋志超朝那个美女勾了勾手指。
女孩子就噘着嘴,犹犹豫豫地朝这边走来。
金三顺杏眼一瞪,樱唇一咬,可以肯定了,会长大人和这个丫头一定有一腿!
要不然这丫头怎么会这么听话,会长易购手指头,她就蹭了过来?!
不行,必须要阻止!
必须要击败她!
要踏上千万只脚,让这小丫头永世不得翻身!
金三顺脑海中胡思乱想。
那女孩业已来到宋志超面前,然后撅着小嘴巴,嚅嚅地叫了声:“哥!”
“呃---?!”金三顺眼睛灯泡般刷地一亮:“哥?难道说她就是会长大人的那个妹妹?”
三顺内心百感交集,五味杂陈,又是激动又是心虚,还有点小确幸---幸亏还没骂出来,幸亏还没对她踏上千万只脚!
菩萨保佑!
这搞不好,可是自己未来的小姑子!
金三顺在这边祈祷,宋志超可就很生气了,盯着妹妹宋雨晴说道:“你很好啊!”
宋雨晴在家里最怕的人就是大哥宋志超,父亲和母亲都不怎么管她。
刚来香港的时候,老两口还指望女儿能够跟杜春梅一样努力学习,考个什么律师医生,再不济教师也可以。
奈何宋雨晴真不是读书的料,尤其来到资本主义香港以后,耳濡目染都是年轻人最喜欢的吃喝玩乐,她就更没心思学习了。
本来,宋雨晴也是有理想的,她的理想就是做一个大明星,像香港明星赵雅芝一样,拍摄《上海滩》,像翁美玲一样,拍摄《射雕英雄传》。
那些电视剧可都是她最喜欢看的。
因此,宋雨晴就央求大哥宋志超,同意她报考了香港艺校,在学校学习唱歌跳舞,梦想着有朝一日也能变成大明星。
如今一晃过去两年多,宋雨晴的明星梦没做成,却越发变得生活奢靡,最喜欢参加派对舞会之类,有时候整夜不回家,让宋海明老两口担心的要死。
宋志超回到香港之后,本来就工作繁忙,又要筹备着与康氏开战,就更没时间管教这个小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