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志超笑了,“你们还能感性嘛,原以为你们是靠力气吃饭,原来是靠感觉做事业……”
大傻三人全都嘿嘿笑了。
宋志超又道:“不过你们知我新公司是做咩的吗?
“这个……”大傻三人摇摇头,“我们不知。”
“就是,你们不知道就下决定,太莽撞了,再次给你们考虑机会,我告诉你们知道,我新开的公司是收乐色(垃圾)的,你们想做吗?”
“什么?收乐色?”大傻,卷毛和鸡精三人你看我,我看你,表情滑稽可笑。
“是的,就是收乐色,所以给你们机会考虑---重新选择一次,到底是继续跟我,还是留在这里?”宋志超郑重地问道。
大傻抓抓头,卷毛扣扣鼻子,鸡精则使劲儿地刮着下巴。
须臾,三人笑了,互相看一眼,有了决定,一起对宋志超说道:“信超哥,总没错---不管是收乐色,还是做苦力,总之我们跟定你了!”
宋志超笑了,对大傻三人说:“你们放心,以后你们就会知道,这样的选择绝没错!”说完,宋志超又把目光看向沉默不语的火麒麟。
相比大傻三人,越是懂得食脑,就考虑的越多。因此,火麒麟考虑的就比较多了。
首先他是公司的经理,除了宋志超就属他最大;其次,他对现在的生活很满足,对职位,对薪水很满足;最后,不同于大傻等人,他还有家人,有老妈,辞工这种事儿不是他一个人立马就可以决定的。
宋志超是什么人,一看火麒麟的模样,就知道他在想些什么,于是就说:“考虑清楚是没错的,尤其有家人的,也必须要照顾到家人的想法;刚才我给你们承诺过年底一百万,也许你们认为我是在吹水,说大话,不过在我看来,一个刚吹水一百万的人,也是一个值得你们赌一把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