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大喉咙痛道,“算你狠!”
……
进来的时候一件白衬衫,一条黑西裤,出来的时候满身名牌,括弧,二手的!
红色的金利来西服,脚底下的鳄鱼皮鞋,胳膊夹着老板钱包,手腕上戴着梅花牌手表;另外,宋志超还顺了大喉咙一副黑色墨镜,这让大喉咙再次心疼的不得了,不过还好,墨镜不是牌子货,不怎么值钱,要不然大喉咙能哭死。
焕然一新的宋志超这才找到一点前世做大老板的感觉---之前的穿着打扮实在太寒酸了。
对于大喉咙来说,这套红色的西装太过艳丽,卖不出去;他自己穿体型又不合适,自己有点胖,穿上衣服绷的跟粽子似得,宋志超穿上却刚刚好。
最让大喉咙气恼的是,宋志超这个明明是打工仔的家伙,穿了这衣服竟然穿出一股子香港巨星的气质来,与其一比,什么发哥,华仔通通不在话下。
红色的西服在这个年代看起来有些太过时髦,太过艳丽,但对于宋志超来说,驾驭这样的衣服却轻而易举。
走出小巷的时候,看见大变身的宋志超,连那三条正在啃骨头的野狗也不敢冲他乱叫,只是瞪着狗眼傻愣愣地看着他。
狗眼看人低,这话是真理。
夹着手包,戴上墨镜,宋志超自我感觉像美国电影《墨西哥往事》中的阿尔帕西诺。
抬头望了望天空,阳光刺目。
“有了这身行头,就可以开始第二步了。”宋志超默默地说。
向前世某位大佬学习,宋志超先给自己定了一个小目标,三天先挣一万块。
“万元户”在这个年代还是很时髦的,对于别人来说难于登天的事情,宋志超却想试试看。
“三天一万”,如果让朱富贵知道自己这个大表哥有这样的“小目标”,一定会吓死。
如果知道大表哥拿了五百块没去还账,而是买了一套花里胡哨的西服,并且此刻还打算去美发厅“做头”的话,朱富贵一定会后悔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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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台崭新的有发票的燕舞牌录音机,在大喉咙这里最少能卖二百五十块。
大喉咙是个聪明人,他知道该怎么做。
宋志超也是个聪明人,他知道什么叫“见好就收”。
所以当“燕舞”牌录音机摆在大喉咙的货架上以后,宋志超手里就又多出两百块钱。
加上借胖子朱富贵的三百块,现在宋志超手中足足有五百块钱。
这个年代,五百块可不是个小数目,对于很多南方家庭来说,一年的总收入也不过才一千两百块到一千五百块之间,因此五百块等于很多人大半年的收入。
五百块钱能做很多事情。
可以买两架“飞鸽”自行车。
可以买一台“熊猫”黑白电视机。
对于普通人来说,这些可都是可遇而不可求的时髦东西。
对于宋志超来说,五百块钱刚好可以拿来还账。他借款五百,还款当然也是五百。幸好,没人问他要利息。
不过宋志超没有拿钱回去,作为一个过来人,一个曾经经历过大风大浪的金融枭雄,地产大亨,宋志超深切地知道“现金流”的重要性。更明白“鸡生蛋,蛋生鸡”的经济学理论。
还了钱,就没了钱。
没了钱,还怎么赚钱?
最快赚钱的方法就拿钱生钱,要不然前世也不会有那么多大佬朝银行贷款。
花别人的钱,赚自己的钱,这才是做生意的最高境界。
宋志超揣了钱并没有立即离开大喉咙这个地下“典当铺”,而是围着杂乱不堪却又琳琅满目的大货架四处查看。
大喉咙见他不走,就知道有戏,搞不好还能做生意把钱捞回来,就热烈推销自己典押的一些东西。
“这台录像机很不错的啦,可以睇港剧,睇发哥电影,如果你钟意带色的,我还可以送你一部曹查理的好片子!”
“大佬,有眼光,这架飞鸽单车是我刚收咩,骑出去泡马子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