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苏晴对手戏

欢夜 潇潇又几夜 2476 字 9个月前

我躺回沙发,闭着眼睛思索的。

久违的正义之心,再度出现在我的脑海里。

我从没想过,当惯了恶人的我,竟然这一次想当好人。

苦苦思索中,突然有一个念头涌入了脑海。

然后,我把这个念头延伸出去,很快构思出了一套完整的计划。

躺在沙发上的我,也终于笑了。

我忽然觉得,如果我想杀人,我或许可以做得比苏晴更完美。

而现在,我要进行我人生中第一次杀人行动。

不,直接杀了反倒没趣。

我想让苏晴这个恶魔,感受到由衷的恐惧,体验到当初种下的恶果。

我收拾了下衣服,躺到床上。

假装睡觉,其实是在脑海里构思对付苏晴的计划。

我目前楼下的房客里,老王跟戚薇小姐是对手戏,张凡跟郭杰王梓博是对手戏,而这个苏晴,我一直放任着她。

那现在,作为导演的我,决定亲自下去,跟这个苏晴演对手戏。

最刺激的演员,当然要作为导演的我亲自上阵了。

……

第二天早早地醒来,跑到建材市场上,买了一桶红油漆、刷子、泥工铲子。

回来时才八点多,房客们都出去了,苏晴也跑步了没回来。

我整理好油漆,拿起刷子,用备用钥匙打开了苏晴的家门。

轻轻的,我在她靠近阳台的墙壁上,用红油漆刷下了一行字:

“苏晴,还记得我吗?——李家婷”

扭扭捏捏的,只有这么简单的一行字。

红油漆质量很好,红得像是血般。

我回到了屋子里,把油漆藏好,坐在了沙发上。

当苏晴跑步回来的时候,必然第一眼就看到了这一行字。

那时候,会是一种什么反应呢?

我好期待。

同学和老师们放声痛苦,苏晴也跟着哭。

不得不承认,苏晴不仅是个杀人犯,还是个极佳的演员。

接着,李家婷的尸体被警方带走了。

苏晴说,在被带走的那几天,自己简直是惶惶度日。

因为按照电视剧里演得,他们或许会根据指纹啊、监控啊之类的,发现这一切是苏晴所为,然后某一天一群警察会突然上门,把自己给抓走。

可是,一个星期过去,一点消息也没有。

一个月后,班主任突然走上讲台说,希望大家以后外出旅行,一定要注意安全,绝对不要靠近危险区域,以防止类似这次的摔崖事件再次发生。

这时候的苏晴才幡然醒悟,原来警方那边已经出了侦破结果:李家婷不小心摔死的。

直到高考过后,升入大学时,苏晴才终于确认,李家婷确实被认定为意外而亡,跟自己没关系。

苏晴在日记里写着,杀死李家婷的那段时间里,是此生最快乐的时光。

那种亲手干掉仇人,且没人知道没人追责的感觉,实在是太爽了。

进入大学以后,苏晴一直有杀人的念头,但看着一个个已经成熟的同龄人,没有下过手。甚至,一度淡忘了这个爱好。

直到大四参加实习的时候,因为新公司压抑的环境和僵硬的人际关系,心情沮丧时,忽地在路边看到了一个乞丐。

乞丐只是一个十四五岁的女孩。

苏晴立马想到,电视里播过这样的新闻,一些被拐卖的孩子,被殴打被欺凌,然后被当做乞讨的工具。

这些孩子的身份无人知道,因为人贩子和拐卖团队,已经完美地隐蔽了他们。

苏晴很可怜这些孩子,但同时,久违的欲望,又冉冉升起起来。

这世上,最让自己开心的事,就是杀人吧。

苏晴把女孩带回了出租屋,让她洗澡,给她做饭,陪她聊天,然后……亲手杀了她。

日记中透漏,这个女孩叫王丽,小明名丽丽。

就这样,这是苏晴杀死的第二个人。

第三个人,就是之前的黄毛小子了,叫张超。

……

看完所有日记,夜幕已经降临了。

我足足用了一个上午,看完了苏晴将近十年的日记。

其实,说是十年,但其中断断续续的,有时一个月才写一两篇。

而看完这些文字,我躺在电脑椅上,大口大口喘着气。

难以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