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手搓了搓干尸衣服的布料,感觉这衣服不简单。墨飞用火把烧了烧,只是有点黑灰留下,拍了拍衣服,又恢复如新了。居然不怕火,是不是也防水,不错不错,好东西。
虽然第一次扒死人衣服蛮恶心的,墨飞还是忍住了,继续扒。自古以来,哪个摸金校尉不都是从第一次摸开始的,摸呀摸呀就习惯了。
墨飞估计这种事情以后少不了的,有好东西在眼前怎么能放过呢。不过在开扒前,还是按规矩拜了拜这位前辈,答应摸完帮他入土为安。
也不知道这个地方的规矩是不是这样的,反正在墨飞那个世界的摸金规矩他也不知道。重在心诚,自我安慰,让自己站在道德的制高点。
外衣外裤和鞋子扒下来了,内衣内裤就算了吧,实在是太恶心了。
眼睛余光恍然看到一点闪光,墨飞回头再找,发现是干尸手指上的戒指反光。顿时一喜,莫非是传说中的储物戒?
拿上手就感觉不太像,应该是一件工业产品,外表就是一个简陋得不能再简陋的扁铁铁环,灰不溜秋的,没有任何花纹标识。如果不是戴在干尸的手指上,墨飞都不会认为他是戒指。
墨飞有点失望,不过马上被这个戒指的神奇吸引了。把戒指戴在左手中指上,正合适,用右手手指转动戒指,戒指立马闪出一个小光幕,光幕正好铺在左手手掌上。
右手食指在光幕上划上划下,划左划右,出现不同的界面,有文字有图像。墨飞惊呼一声:“卧槽,无屏智能手机呀,黑科技呀!”,跟着戒指里也传出了一个声音“≈ap;ap;ap;……”。
墨飞被吓了一跳,急忙脱下戒指,也不敢再说话了,戒指又恢复到朴实无华的样子了。
算了,先放进皮包里,没搞清楚前别玩了,如果让外面的人收到信息,墨飞跑都跑不了。何况今天还有繁重的任务。
平静下心情后,打开晶片,再浏览一遍前十页,复核一下和昨天写下来的资料有没有错误。一字不差,墨飞对自己的记忆力又有了新的认识。继续啃后面的吧。
时间过得很快,墨飞默记了二十页的时候头开始痛了。知道脑袋里塞不下了,不过还是值得高兴的,比上一次多了一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