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山村村两委总共有六个人,分别是支部书记一人、支部委员两人、村委会主任一人、妇女主任和村会计各一人,其他的还有诸如村民小组长、治保主任等等,不过,这些人都不在村两委成员内,属于村两委的“编外人员”。
此次在拆迁计划内的自建房总共有二十四户,正好每位村两委委员每人分四户。在分配拆迁户的时候,户山村党支部和村委采取的是“先亲属后关系”的分配方法,也就是说优先把村两委的亲属或者关系比较好的自建房房主分配给相关村两委委员,到最后再按照实际情况把剩余的那些难啃的“硬骨头”分配下去。
户山村党支部书记和村主任各有三间自建门面房,只不过在建房的时候怕惹来村民的议论,所以他们自建房的名号都是落在各自亲戚朋友的头上,像支部书记的两个弟弟,还有大舅子都在户山镇街头有自建房,再加上支部书记本人的那三间自建房,正好凑齐了四户的名额。
户山村村委会主任的情况跟支部书记的情况差不多,七大姑八大姨地也凑齐了四户。
相对于支部书记和村委主任,身为支部委员的许多却只有许丹这一个亲属,其他的名额暂时空余。
其他的村两委委员也根据各自关系的亲疏从这些自建房房主里面各自挑选了几个人,作为各自拆迁动员工作的对象。
相对于那些村两委委员的拆迁动员工作对象,户山村支部书记和村主任的工作对象明显要轻松许多,他们的这些工作对象都是他们各自的亲属,拆不拆其实就是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一句话的事情。而其他村两委委员工作对象的难度相对就要大很多。
第七九五章拆迁风波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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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山镇政府做出的“在8月10前主动拆迁的由镇政府财政给予每间房屋补贴50元拆迁费”的决议,在会议室内引起了一番热议。
对于户山镇政府的这个决议,有人感到了欣喜,反正拆迁是不可抗拒的事情,早拆晚拆都得拆,政府这每间房50元的拆迁补贴可是一笔意外之财。这些村民自建的门面房大都是三间,在规定期限内拆迁补贴就是150元。在1999年的时候,150元可不算是个小数目,那时候打一天零工最多赚10元钱,三间房的拆迁雇个零工一天保证完成,那剩下的钱可就是房主白赚的了。
不过,也有人从镇政府的这个拆迁补贴决议中看到了和镇政府讨价还价的余地,镇政府能答应拿出每间房50元的补贴,如果在联合起来给政府施压,这些自建房房主们得到的拆房补贴会不会更多?
一时间,会议室的与会人员内各怀心思,交头接耳地讨论起来。
趁着这个混乱的时刻,就有人站起身提出了那些租房人的合法权益该怎样保障的问题,由于拆迁给租房人造成的损失该有谁负责的问题。
关于这个问题,那位副镇长给出了明确答复,租房协议是房主和租房人之间达成的,与镇政府和户山村村委会无关,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由房主和租房人之间协调解决,如果因此产生纠纷的可以到镇司法所寻求免费帮助。
副镇长的这番答复在会议室内引起一片哗然,从副镇长明确的答复态度上看,很明显这个问题镇政府的相关领导已经有所考虑,与会的这些人员心里都明白,要以此为要挟和镇政府讨价还价的想法估计行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