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进了市区,傅明月就直接让司机将车开到夏明朗所在的人民医院。
此时此刻,夏明朗的病房里正在爆发一场激烈的争吵,争吵的双方自然又是婆媳二人。护士已经来发过一通脾气了,但两个人还是冷静不下来,压低了声音你一言我一语的互相埋怨和责怪,激动处又忍不住提高声音演变成泼妇骂街。最后护士也火了,直接撂下狠话,再吵就让保安将她们赶出去,这才勉强消停了。
亏得夏明朗在昏睡不醒的状态,否则估计会被他们气得直接晕过去。
傅明月出现的时候,刚好目睹了护士发飙骂人的过程。
等护士一走,李甜馨看到傅明月,顿时如晴天霹雳,恨不能挖个洞将自己埋起来。她是在谁面前丢脸都行,唯独不能在傅明月面前丢脸。
莫春莲见到傅明月也愣了一下,她知道儿子能够出来跟傅明月有关系,但没想到傅明月会亲自跑过来。再看到傅明月刚刚显怀的肚子,心里更是百味陈杂,什么滋味都有。
“明月,你来啦。”
“叔叔,阿姨,你们好。我来看看夏明朗。”
莫春莲一个箭步跨过来,一把抓住了傅明月的手,吓了她一跳。“明月啊,这次真是多亏你了。要不是你,我们明朗还不知道会怎么样呢。阿姨真是太感谢你了,你就是我们家的大恩人。”
傅明月觉得十分尴尬,想抽回自己的手,可对方攥得很紧,她试了两次都没成功,最后只能放弃。
“阿姨,你别这么说。夏明朗也曾帮过我,就算只是报恩,我也不能坐视不理。更何况,我们还是朋友,本来就该互相帮助。那个,他情况怎么样?”
其实在傅明月的心底,夏明朗更像是她的亲人,而不仅仅是朋友。但这话,对着病房里的这些人都不能说出来。
一提到夏明朗的伤,莫春莲立马就哭诉起来,哭着哭着就开始骂人。她没读多少书,又恨不得将警察局那些人食肉啃骨,所以骂得特别凶特别难听。
傅明月听得更是尴尬,但也能理解她的心情。
反倒是夏明翰听不下去了,怕她继续丢人,赶紧把她给拦了,然后岔开话题。
若说全场最尴尬的人是谁,那非李甜馨莫属了。一方面她为了救自己的男人,不得不做小伏低亲自打电话去求情敌出手,这就已经很戳心了;另一方面,莫春莲摆明是有意的,几乎是每句话都在含沙射影往她疼的地方戳,尤其是在问道傅明月肚子里的孩子时。
傅明月对李甜馨无所谓喜欢不喜欢,毕竟没什么接触。但是对于莫春莲这样的做法,她也觉得过分了,专挑人的痛处来戳,那是对待仇人的态度吧?可这两个人明明是一对婆媳啊!
她至今都还记得,莫春莲当初对李甜馨是何等满意,难道真的因为瘸了腿不能生孩子,就从天堂掉到地狱了么?这也太现实了!再怎么说,李甜馨也是为了救夏明朗才弄成这样的!对待恩人,就算有所不满,也不该这样持刀相向吧?
虽然可能有些不厚道,但傅明月还是暗暗庆幸,自己没跟这样一个人成为婆媳。她是个有黑历史的人,没事儿就被自己的婆婆翻黑历史戳心戳肺,那也太可怕了。这么一想,她不禁对李甜馨产生了深深的同情。
夏明翰大概也觉得自己的妈妈过分了,赶紧找了个理由,把老两口都拉出去了。
病房里只剩下傅明月和李甜馨,还有昏睡中的夏明朗,一下子清净了。
国内的法律都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那就是同情弱者,维护弱者。
这一点,在交通事故里面体现尤为明显。比如有人不要命地横穿高速路,小车按规定行驶有什么车?没有!可一旦那人被撞飞,小车照样要承担责任!
这一隐性规定在交通事故里的体现,直接导致了三轮车、电动车、自行车这样的“弱势群体”完全无视交通规则,直接把马路当成自家的小院子,想怎么开就怎么开!
夏明朗和同学开的那个小货运公司叫长顺货运公司,夏明朗毕竟在荣城待了那么多年,就算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所以各项手续都办得妥妥当当的。在司机的招聘上把关相当严格,有黑历史的坚决不要,喜欢喝酒的也不一样,脾气暴躁的也不要。在买保险方面,他就更是丝毫不敢马虎。为这事儿,他还差点儿跟合伙的同学吵起来。
货车撞上三轮车,这事儿如果论责的话,那完全是三轮车的错。大货车按规定行驶,没有闯红绿灯,没有占道,没有超速,是三轮车不管不顾地撞上来,大货车刹车不及才会酿成惨剧。
三死一伤,这个后果却是相当严重。但在大货车没有违规操作的情况下,就算出于同情弱者的考虑,长顺公司也就是赔钱的问题。
夏明朗给车子买了全额保险,这些钱完全可以走保险赔偿。坏就坏在,乡下人没文化,在交通规则上丝毫不跟你讲理,在狮子开大口这方面倒是思想先进大胆先行。
这边保险公司还没给出个结果呢,那边家属闻声赶到就开始口口声声提钱,一听说还要保险公司论则走流程,立马不干了,捋起袖子就直接打人。
夏明朗接到电话赶到现场,那些家属一听说他是负责人,人死了还没办法马上拿到巨额赔偿款,这些个野蛮人正怒火中烧呢,直接动手将夏明朗给打了。
一声不吭等着挨揍不是人干的事儿,对方还拿着铁锹扁担作为临时武器,夏明朗总不能就站在那等死,闪躲间自然也会发生抢夺对方手里武器的事情。在这个过程中,又一次出了意外,其中一个人摔倒在地的时候脑袋重重地磕在了石头上,顿时血流如注。虽然及时送去医院,抢回一条命,但人还一直处在昏迷不醒的状态。
更要命的是,那个昏迷的人还在警察局有人!这些就跟王八咬人似的咬着夏明朗,死活不松口了!
小地方没那么多的公平公正,很多时候人脉人情大过天,暴力执法贪赃枉法那是常有的事儿。在这个局那个局里有个说得上话的亲戚朋友,那比什么都管用!
当天晚上,夏明朗就被警察直接抓走了,扣上的罪名是故意伤人。
故意伤人是什么,这些没文化的人都懂。但你跟他们说什么正当防卫,不好意思,没听过!把人打伤了,这就是不对,这就是犯罪,这就是要蹲大牢的!
古时候有句话,叫进了衙门,不死也得扒下来一层皮。在w市这样的小地方,进了警察局就相当于进了古时候的衙门,不死也给你扒下来一层皮。
李甜馨到处托人找关系,也没能将夏明朗从警察局弄出来,只听说人在里面被打了,伤得还不轻。如果没什么意外,最后可能还要在监狱里蹲上几年。
夏家二老一听,只觉得天都要塌了。这时候也不知道怪谁,算来算去,这笔账就算到了李甜馨的头上。大难当前,婆媳三人不仅不合力救人解困,反而吵得跟仇人似的。如果不是有夏明翰在场劝着,婆媳两个女人估计都要动手打一架了。
李甜馨平常没事儿跟同学朋友出去吃吃喝喝,也结交了好些人。可真到大难临头,她才发现这些人根本排不上用场,完全没了她请客吃饭时的那份洒脱和自吹自擂时的能耐。说白了,她交的这一帮根本就是传说中的“酒肉朋友”。难怪夏明朗对她天天跟她们混在一块儿不是很赞成,只不过他一说她就要不高兴,说过一两次他就不再说了。
人啊,总是不到黄河不死心的。直到了这一刻,李甜馨才知道,夏明朗是对的。人家根本就是把她当成了冤大头!
既然走正义路线不能把人救出来,那就只能委屈一点去做小伏低,赔点钱,先把人救出来再说。谁知道伤者仗着自己在警局里有人,狮子开大口,一出口就是一百多万,简直跟抢劫差不多!换而言之,人家就是看准了夏明朗住大房子开好车,想趁机坑一笔好一夜暴富呢!
这样的条件,李甜馨当然不会接受。
夏家二老的意思是,如果能拿得出来钱还是赶紧拿出来,钱没人重要。他们也不知道儿子到底有多少钱,只知道这些钱全部都在李甜馨手里捏着。
李甜馨坚决不同意,他们确实有些存款,但在买了房买了车平常花费又大手大脚的情况下,银行里的存款根本没有别人以为的那么多。要拿出一百万,就得卖房子卖车子。而且赔了这边,三死一伤那边还不知道怎么解决呢,保险公司到现在还没给出个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