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六章

方青抬手示意带头的“李一”,让众人停下来休息吃完午饭再出发。

李一是方青买回下人中训练出来最出色的一个打手,方青见此人不错,是个有勇有谋之人,便让她做村里打手的头头,这次出来方青便带上了她。

李一原来是个孤儿,从她记忆中就没有父母的存在,从小到大自己没一天吃饱过,反而是在乞讨中受尽冷眼。

这样乞讨的日子一直过到她十二岁。

在她十二岁之前,在乞讨的路上意外听见其它乞丐提过,卖身到富贵人家中做下人能吃饱饭。

她听见其他乞丐的话,心中有了自己的计较。

她因为从小的经历,她知道自己不是一个单纯的小孩,她懂得人世间很多人不懂的生存之道。

她不想继续过肚子挨饿风餐露宿的日子,在她满十二岁后,做了一个别的乞丐只敢想不敢去做的事情,那就是卖身到人牙,去大户人家做下人。

要说为什么要说她年满十二岁才去,对于她这种无母无父之人,能知道自己年龄算得上是件奢侈事。

在她们这个年代,年满十二岁的女子便能顶立门眉,因为要签卖身契,她便随便给自己取了个“大牛”的名和报了一个年龄。

她第一任主子,不说不好也不能说坏,只能说不把她们下人当人看,整天让她们去做苦力的活,还不让她们吃饱饭。

她原来就是为了不饿肚子自身自卖来做下人,主人这样对待她们下人,岂不是对她这种人来说是一种讽刺。

她不同别的下人,在原主子家做五六年下人,她有事敢说敢做,正因为敢说敢做,她在主人府里过的连狗都不如。

在一次被管家打反抗中,她半夜悄悄的从狗洞爬出去逃跑,在路上因为太饿加上身上有伤,逃到半路便晕了过去。

她只知道在自己醒来时,是在现在的主子家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