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要触碰到门铃的指头猛然缩回,思忖了半分,才鼓起勇气按下去。
宋家的保姆很快出来给她开门。
看着她的身影随着大门关闭消失在自己的视线里,秦深才让司机把车停在别墅外转角的地方。
暴雨早就停了,但车里的秦深衣服还是湿的。沾了雨水耷拉在下来的头发增添着他的落寞。
把伞给了林依晚之后,他就一直没有离开。车停在她没有留意的角落,而他坐在车里,静静地看着她。不能靠近,不能打扰,那就只好安静地守候着她。
他担心晚晚发现自己失忆的事情,会接受不了这个事实。
踏入宋家,林依晚感觉到事情似乎比她预想中可怕多了。
屋子里无处不弥漫着一种穆静的气氛,沉重得让她都不敢大口地呼吸。
之前她已经来过好几次,这里的佣人都认识她。林依晚也不客气地问道:“你们太太呢?”
“太太在小姐以前的房间里。”说到后面的字眼儿时,她的音量明显降低了,似乎在避讳着某些话题般。
以前?林依晚疑惑地看了她一眼,“你们小姐换了新房间?”
佣人听到她的话惊恐地瞪大了眼睛,随后想起那天似乎没有见到她,便了然地提醒道:“林小姐,我们小姐已经去世了……”
“什么?”林依晚正在抬起的脚落空了一下,惊讶得差点绊倒在地,“你说宋怡她……死了?”
“嗯,我们太太她很伤心。如果可以的话,麻烦林小姐帮忙劝一下太太。她已经很多天没有好好吃饭了。”
她的眼神很真挚。而就是因为这样的真挚,林依晚的步伐越发地沉重。
从宋家出来,林依晚抬头看着阴阴沉沉的天空。只是淡淡地扫了一眼,就失魂落魄地走进雨幕里。
或许,她并不是什么健忘,而是失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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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天的人生信条有三:
第一,看奥古斯丁为自己操碎了心
第二,折腾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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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古斯丁的人生信条也有三:
第一,为无天考虑万千
第二,帮着无天折腾别人
第三,愉悦无天
这是一对腹黑夫妻,连手刷怪打boss,称霸联邦的故事。
{}无弹窗李明君喜欢她。在他们还没有熟悉到可以一起吃喝玩乐的那时,就开始喜欢她。
为了不让他误会也不让他存有希望,她很少主动找他。但每一次打电话给他的时候,他都会在很短的时间内接通自己的来电。
“晚晚?”他的声音很有磁性,温润如三月的春风。
林依晚觉得光是听他的声音,就已经收割了不少悸动的少女心,更何况他的外表还那么出众。
他属于那种文质彬彬的谦谦君子,精致而深邃的五官曾让她和宋怡一致地认为,他套上女装也会迷倒一大片寂寞的汉子。
长得俊俏,为人绅士,还少见的深情,这是宋怡对他的评价。
然而,感情这样的东西,不喜欢就是不喜欢,根本没有办法能够勉强。
林依晚觉得自己的心里藏着一个人,或许是以前,或许是未来,但绝对不是他。
甜美的嗓音里带着疏远的客套,“嗯,明君,你在忙吗?”
“不忙。”在她的印象中,李明君就没有跟她说过“忙”这个字眼。似乎只要她需要,他就会随时出现。
“你现在在哪里?”
“家里。”他顿了顿,似乎怕她有急事找他,补充道,“泸城。”
李明君是沪城人。大学四年里说过很多次他们三个人要一起去他家做客,但都因为各种各样的事情耽搁了。
他很少回家,或者说是自己对于他的关注太少,所以听到不怎么爱回沪城的他竟然突然回家了,难免有些惊讶。
她不可置信地再问了一遍,“你回老家了?”
“嗯。”
“家里有事?”
“算是吧。”隐约中,话筒里传来一声苦笑,“怎么了?”
他不愿意说,她也没兴趣追问下去。林依晚识趣地跳过刚才的寒暄,回答道:“没什么,刚才我打电话给宋怡,但是没打通。然后打给张宇鹏,他竟然敢挂我电话。真是气死我了!你知道他们发生了什么事吗?”
林依晚一连串地说了一大堆,但李明君只关注到她开始说的话。电话那头的人明显有些诧异,“你说你打给宋怡?”
她没有察觉到李明君的疑惑,自顾自地说道:“恩,对啊。打了几次没打通,我还打给宋阿姨。不过,她好像有点奇怪,所以我现在过去她们家看看她。”
“晚晚,你是不是忘记了点什么?”这个问句用的是陈述的语气,说明他很肯定。
虽然她从来没有主动告诉过他什么,但宋怡一直致力于撮合他们俩,把自己患有健忘症的这件事情告诉了他也不奇怪。
即使宋怡没有说,但以李明君这么心思细腻的性子,认识她那么久,怎么会没有发现。
林依晚索性大大方方地承认了,“你也知道我患了健忘症啊?唉,我今天跑去上班的时候,田恬告诉我,我已经辞职了。我连什么时候辞职都不记得了,你说是不是特丢人的……”
说到后面,林依晚懊恼地讪笑着,但愿他不会那么不厚道地笑话自己。
“晚晚,你……田恬有告诉你为什么辞职吗?”
“恩,她说了。不过,我觉得她应该是在忽悠我吧?她说我因为准备要嫁人,所以才辞职的。”
她盯着右手中指上的戒指出了神,自我怀疑地说道:“我即使再健忘,也不可能把自己的对象给忘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