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绅士风度与痞子气质

如果有一天,我死了。那么,我肯定是宅死的。

不睡觉的时候,把音响调到最大,门外的声音也就不觉得那么刺耳了。

除去心情不好的时候,我从来不觉得一个人会无聊。

开着音乐,在厨房里捣捣弄弄,一天很快就溜走了。

我对吃不怎么感兴趣,但不代表我不会做东西吃。相反,我的厨艺很好。

这大概是从我那个不仅爱吃还厨艺高超的妈妈身上遗传下来的。

热腾腾的饭菜摆在餐桌上,却勾不起我的一点食欲。

一个人撑不起台脚,也没有多大的意思。

拿着筷子在白饭里翻了几下,我就打算把这一桌晚饭喂了垃圾桶。

“叮咚。”响起的门铃制止了我的动作。

是谁打破了门铃的沉默?

猫眼里,扭曲的脸没有任何的表情。

我打开门,看着来人,无聊地想要调侃一下他,“傻儿子来送夜宵?早了点吧?”

“闻到香味,来蹭一下饭。”

因为时间还早,我并没有像昨天那样顶着门。于是,猝不及防地就被他推门而入。

笔直的大长腿三两下就走进餐厅,我只能冲着他的背影嚷道:“我可没有邀请你。你就这么进来,不觉得很没礼貌吗?”

“不觉得。”

“那我现在就告诉你。”

他挑挑眉,丝毫不把我的话放在心上,“我不在意。”

看着这个自来熟的男人,我忍不住吐槽道:“秦深,你脸皮挺厚的。”

“眼光不错,这是我为数不多的优点之一。”

“……”

这人有毒。把妹果然有一套。其中最突出的,就是不要脸,很不要脸。

或许是感觉到我毫不掩饰的鄙视,他看了我一眼,戏谑道:“有话就说,别憋在心里。”

看他一屁股粘在我刚才坐过的位置上,我扯出一丝皮笑肉不笑的弧度,“麻烦你站起来,出门左拐,进电梯。”

“好。等我吃饱了,再走。”

他就在我目瞪口呆地注视下,端着我吃过的碗,优雅地吃起来。

{}无弹窗修长的手指环握着我的腕部,往他的身上拉去。他的力度很轻,却不知怎么很轻易地就把我的手移向他。

因为看不透他的意图,我的神经绷得紧紧的。高速运转的脑袋不停地思索着应对他的计策。

“给你。”他把袋子挂在我的手掌上,便绅士地缩回了手,跟我保持着安全的距离。

瞧着手里的袋子,我的心比袋子里的东西还要沉,我忍不住皱了皱眉头。

我的手还保持着端平的姿势,“我不习惯晚上吃东西。”

“以后,你会习惯的。”

看不透的眸底似乎闪过一阵希冀,“晚安,晚儿。”

说完,他就果断地转身离开了。

晚儿……

许久没有听过的称呼当即让我呆立在原处。

我怔怔地看着他的身影消失在冰冷的铁门后,直到显示屏上的数字显示为“1”,才失魂地转过身关上门。

晚儿。记忆中,只有一个人会这么亲昵地叫自己。

然而,她已经是一个只能缅怀的人了。

熟悉的话语或是熟悉的场景,总容易勾起人的追忆。

那个人,总是半夜起来给自己盖被子,总是做好饭菜等自己放学回来吃,总是用单薄的身体给自己完整的爱。

在她生命的最后一段时光里,即使病痛苦苦地折磨着她,也夺不走她惯有的优雅。

红颜多是难逃薄命。

抛开萦绕在脑海里的哀伤,我才重新审视放在桌面上的袋子。

能把装食物的包装做得如此精致的,除了林林总总,在羊城再也找不到第二家。

林林总总的东西可不是一般人能吃得起。更何况他打包过来的还是总店的招牌点心。

买个夜宵还要跨了大半个羊城。

秦深果然是一个暴发户的傻儿子,不,应该是土豪家的。

土豪家出来的产品才会有这样的绅士风度与痞子气质。

吃饱就睡,这并不是一个好习惯,但是熬夜更加不好。

大概医药院校出来的人,都比较注重养生。只是在身材与健康两者之间,我更倾向于前者。

为了消耗多一点能量才躺上床,我趴在电脑桌前,强打着精神硬是追完了之前落下很多集的电视剧。

反正明天不用上班,即使晚睡也能晚起。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饱满,大概就是这样吧。

空有一颗想要晚起的心,却缺少了一个合适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