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隽在锲而不舍的闹铃声中起来,洗漱完毕,准备磨豆浆了,闹铃还没停下来,这中间起码过了十分钟,他呲牙笑,没想到周嵩还有赖床的毛病。方隽为什么这么笃定是周嵩的闹铃呢,因为周围的老师基本没换,谁也没有动静这么大这么持久的闹铃,那就只能是新邻居的闹铃了。
在方隽烤面包的当儿,那个一直在袭扰耳朵的铃声终于消失了,他不由得摇头笑了,这个新邻居还真是带来了新气象,周围那些不必起早床的同事估计想杀他的心都有了。
方隽比较注重生活质量,就比如他住在学校宿舍里,家具大多是自己买的,家电设施一应俱全,弄得格外舒适;再比如学校为老师提供了免费食宿,方隽则只要有时间都是自己做饭,哪怕是一个人,也要做上两菜一汤。他自己认为这叫享受生活,张钦则认为他穷讲究,因为他没见过哪个男的像方隽这样的。方隽也不跟张钦计较,只是很明确地拒绝了张钦蹭饭的要求。
早餐方隽通常都是自己做,他教数学,不用上早自习,除了早操要到场,剩下时间足够做早饭了。等方隽吃完早饭出门的时候,碰上周嵩正好出门。他看到周嵩时略惊讶了一下,周嵩那个时间才起来,居然还有时间收拾自己。
其实周嵩也没太收拾,只是用啫喱将刘海往后固定了,露出了眉毛。周嵩的眉毛长得有点特别,眉毛紧凑浓黑,形状漂亮,眉尾处则形成了一个往上挑的旋儿,他长相本来偏俊秀,然而那对眉毛给他添了几分英气和威严,让他看起来不那么温和。这也是他收拾头发的缘故,第一天开学,要震慑一下学生,不能让自己看起来好欺负。
当然,这样也将他相貌的优点展露无遗,实在是叫人赏心悦目,方隽忍不住多看了他两眼:“周老师早!”
周嵩微点了下头,淡淡应道:“早。”
方隽抬起手腕看一下手表:“还有十五分钟上班了,周老师还没吃早饭吧?”
“准备去。方老师去吗?”周嵩就随口问了那么一句。
“我已经吃好了。”方隽有点后悔,不该在家做早饭的,这可是个拉近关系的好机会啊。
“哦,那我先去了。”两人一前一后下了楼,然后在操场上分道扬镳,一个去教学楼,一个去食堂。
周嵩忙碌的一天开始了,吃完饭后就去教室给学生报到,教室里已经有学生和家长在等了,学生们见到新来的班主任如此年轻帅气,个个都喜气洋洋,女生高兴自不必说,男生也高兴,因为老师年轻,就不会太严肃死板,而且老师看起来还挺好说话的样子。
许多学生报完到都围着周嵩聊天,试图多了解他一点。教高中压力特别大,然而周嵩也不愿意去教小学与初中,因为高中生的人格都已独立,有了自己的思想和见解,比较好沟通。周嵩喜欢把学生党成人一样看待,这点对学生来说非常重要,学生会从老师这儿感受到尊重和理解。每个当过老师的人都知道,在管教学生的时候,松弛度是很难把握的,放松一点,可以跟学生打成一片,学生会喜欢老师,但如果太松了,老师就容易失去威严,一部分特别调皮的学生就会不服管教,而往往就是这么几个人会带动一个班的风气,所以很多老师宁愿不放,也不愿意松到管教不了。
周嵩恰好是那种能很好把握松弛度的老师。他心思比一般的男老师要细腻得多,善于捕捉学生的心理变化,又愿意把学生放在平等的地位来对待,说话容易使人信服,学生都折服于他。而他性格比较冷淡,不会放起来收不回,这又恰好让学生不敢太放肆。因此他的学生都敬他爱他。
到了十一点,大部分学生都到了,周嵩一边整理报名表,一边在花名册上备注对学生的第一印象。记性好是周嵩的一大优势,他能很快记住人的名字和长相,甚至也能很快了解对方的性格特征,这对一个班主任老师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快吃午饭的时候,周嵩接到了一个电话,就是他介绍过来的学生陈昕打来的。陈昕说话有点结巴,周嵩耐心地听完他的话,说:“你在办公楼前的花坛边等我,我马上过来。蒋思捷,你来一下,我有点事要走开一下,要是有同学来报到,让他先等我一下。”他叫过一个在教室里打扫卫生的学生。
被点了名的学生有点惊诧,老师居然这么快就记住了他的名字,他很快回过神来:“好的,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