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奈这张发财也是个死性不改的脾性,又因偷钱逃跑时腿脚麻利,连衙门的狗都追不上,被街坊们唤为“狗腿”。
“小韵子,今天我手里有好货,你收不收?”张狗腿走近,眉飞色舞地看着秦云。
“别,我不收。”秦韵挥手拒绝,“连那些典当铺都得衙门通知不敢收你货了,我这小小的杂货铺子怎敢逾越衙门的命令。”
“嗨,你可别后悔!”张狗腿把身后的包啪的一声,放在柜台上。
布包在台面上移动起来,看起来是有活物在包里挣扎。
“这包里放的是活物?”秦韵好奇。
“哥哥告诉你,这里头可是难得一见的凤尾锦鸡。”张狗腿压低声音,得意地说道,“小韵子,俗话说的好,这天上有龙肉,地上就有这凤尾锦鸡。天上的龙肉咱们无福享受,可这极品走地鸡你不能错过。”
秦韵似乎早就习惯了张狗腿满嘴跑马车,眼皮轻轻一抬,装作毫无兴趣的样子说道:“地上的不是驴肉吗?”
“你少废话,这只鸡是我从一外地老头那取的,你大可放心拿去宰了!别人不知道你小子的本性,哥哥却知道,你小子没什么其他爱好,就好一口极品的吃食!”
秦韵好吃,立志开餐馆,这是街坊邻居们都知道趣事,这年头,有如此理想的人可以说是凤毛麟角了。
“据说这凤尾锦鸡连仙人吃了都会不禁夸赞,熬成鸡汤喝上一口,保证能把你的下巴鲜掉!”
张狗腿在一旁说的绘声绘色,秦韵忍不住地咽了咽口水,内心似在做激烈的心理斗争,凤尾锦鸡的确是难得的野味,肉质极其鲜美,是所有吃货渴望的顶级食材。
张狗腿饶有兴趣地看着秦韵纠结的神情,戏谑地说道:“我呢,这辈子打工是不可能打工了,毕竟这年头跟谁打工都赚不到钱,若是你以后开餐馆了,我愿意来给你当掌柜的。”
秦韵是五阳县城家喻户晓的神童,头脑聪慧,七岁那年进入五阳学院学习礼乐经书,十岁就毕业考中了秀才,三年时光胜过他人十年寒窗苦读。但不知为何秦云放弃了进京城考取大功名的机会,选择了留在家乡给独身的父亲尽孝。
“就算我以后实现理想,我的餐馆也留不下你这尊大佛。”秦韵恋恋不舍地看着张狗腿的包,摆摆手无奈的说道,“我不要了,这个月我手头紧,而且老爹不让我和你聊太多。”
“嘿,这老秦原来这么不待见我!”张狗腿气的跳脚。
“多新鲜呀,这城里谁会待见你呀!”一位穿着紫色华衣,身材微胖,拿着折扇的矮个少年走来,背后还跟着一位撑伞的家丁,“再说,秦叔叔厌恶赌徒这街坊邻居谁不知道?”
张狗腿闻言正要发作,那紫衣少年一挥手,说道,“张狗腿,这鸡我要了,多少银子?”
张狗腿转怒为喜,奸笑一声,讨好的答道:“林家少爷果然不凡,不愧是咱们五阳县第一天才少年。这只鸡,嘿嘿嘿,三十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