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互联网上风暴初起,但是对于沉浸在睡梦中的一对(划掉)小情侣(/划掉)好朋友来说,这些事情并不能影响他们的同床共枕。
这个晚上,陆平睡得并不踏实。他心里一直惦记着沈雨泽的病,半夜迷迷糊糊地醒过来,困得眼睛都睁不开,摸索着伸出手去摸沈雨泽的额头。待确定掌心下的温度没有升高后,他又打个哈欠,把手重新缩回了被窝里。
这个晚上,沈雨泽也没有睡踏实。他向来睡得轻,更别提他身旁还多了他心心恋恋的人,而且那个人还穿着和他同款的情侣睡衣、身上蔓延着和他一样的香波味道……他当然迟迟无法入睡。
等到沈雨泽的困意好不容易范起了,突然,身旁的人从被窝里伸出一只手,啪的一声糊到了他脸上。
手的主人并没有睁眼,还保持着半梦半醒的状态,用手在他的脸上乱摸一圈,摸啊摸啊,摸到他的额头了,停顿几秒,然后才把手收回去。
第一次被陆平这样“突然袭击”时,沈雨泽虽然被吵醒了,但他不以为忤:“平平真好,在睡梦里还惦记着我的病。”
第二次被陆平袭击时,沈雨泽的困意又消退了,他想:“平平真可爱,睡着了还乱动。”
第三次,沈雨泽想:“平平要是睡觉老实点就好了。”
第四次,第五次,第六次……
这一个晚上,沈雨泽就没有合眼超过半小时,每次快要睡沉了,就被陆平的爱心巴掌糊醒。
等到陆平第七次向着沈雨泽的额头伸出魔爪时,沈雨泽终于忍不了了——他把陆平两只作乱的手塞回他的被子里,然后连带着被子一同揽入自己的环抱中。
沈雨泽原本盖着的那床被子直接罩在了最外层,也就是说,现在陆平身上一共有三层:第一层是自己的被子,第二层是沈雨泽的双臂,第三层是沈雨泽的被子……
……嗯,陆平这次终于可以消停了。
只不过陆平这一晚做了个怪梦,他梦见自己变成了梅花肉,被捆了一层又一层,然后被架在火上烤,都快把他烤干了!
……
等到再睁眼时,天光已然大亮。
昨夜沈雨泽没睡好,再加上发烧的缘故,他直到凌晨才囫囵睡去。被他紧紧桎梏在怀中的陆平也睡得浑身难受,陆平总觉得有什么东西捆着自己,在梦中挣扎着想醒来,但不管他怎么踢腿伸手,都挣脱不了。
“唔……”陆平哼了一声,昏昏沉沉地睁开眼睛。
隐约间,他感到有一股热气喷洒在自己颈侧,弄得他有些痒。
他睁眼一瞧,当即骇到清醒——沈雨泽的睡颜尽在咫尺,双手牢牢抱住自己。少年脸上的红热已经消散,只是嘴唇有些干,显露出一副病后初愈的疲态。
陆平看看自己被沈雨泽牢抱在怀中的样子,终于明白昨晚那种被捆住的感觉从何而来了。陆平动动手脚,想从被子里挣脱,可沈雨泽的怀抱实在太紧了,陆平股涌股涌挣扎了半天,累的自己满头大汗,依旧动弹不得。
他又羞又窘,小声叫着枕边人:“沈雨泽……沈雨泽你醒醒。”
睡梦中,少年睫毛微微轻颤,眼皮下眼珠震动,说明即将苏醒。
又过了一会儿,那双眼睛终于睁开,目光中的混沌一点点褪去,渐渐变得明亮而剔透。
陆平一直觉得,沈雨泽长得很漂亮,不是女孩子的那种漂亮,而是……而是单纯的“漂亮”,脸型棱角分明,五官又很精致,当得起眉目如画这四个字。陆平心有戚戚的想:之前只听过消费水平有“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这种说法,没想到交朋友也有类似的简奢效应,他每日和这么完美的沈雨泽朝夕相对,再看别人,自然觉得那些都是行走的大白菜,各有各的缺点,根本无法入眼了。
沈雨泽不知陆平脑袋里在想什么,他刚睡醒,声音里还有一丝沙哑:“现在几点了?”
陆平瞥了眼墙上的挂钟:“已经十点半了……什么,居然十点半了!”
他从上了高中后,何时睡过这么长的懒觉?每天早上五点起床雷打不动,五点半陪妈妈出摊,六点坐车去学校……每日重复,像是不知疲倦的小老鼠。
“十点半而已,又不是晚上十点半。”沈雨泽眼睛半合半睁,倦倦道,“我凌晨才睡,让我再眯一会儿。”
陆平狐疑道:“凌晨才睡?你晚上做贼去了?”
“这要怪谁?”沈雨泽无奈,“你昨晚做了什么好事,你自己一点都不记得了是吧?”
“……?”
沈雨泽:“昨晚你睡觉太不老实,每隔半小时,都要伸手摸我。”
“!!!”陆平大惊,结结巴巴否认,“你,你瞎说!”
“我骗你做什么?”沈雨泽说,“我本就病着,偏偏你总是骚扰我,我实在没办法,只能这么抱着你,才让你老实下来。”
陆平:“……”他看看自己被裹在被子中一动不能动的腌渍,再看看面带疲色的沈雨泽,心中的天平不由得向对方倾斜。
上次在学校留宿,他就稀里糊涂滚到沈雨泽怀里了;难不成昨晚旧情重现,他在梦里真的骚扰了对方?
不等陆平再问下去,沈雨泽便一锤定音,霸道表示:“行了,再陪我睡会儿。”
说着,便阖上了眼。
陆平嘟囔:“还睡呀?再睡就要睡傻了……”,但念着念着,居然真的被沈雨泽的困意所传染,居然又迷迷糊糊地陷入了梦境里。
这次的回笼觉睡得并不长,快到中午时,陆平就被尿憋醒了。一晚上没上厕所,他再忍下去膀胱就要炸了,陆平也顾不上别的,很不温柔地把揽着自己的沈雨泽推开,急急忙忙往厕所跑。
沈雨泽被他的动静吵醒,怀里一空,在臂弯里抱了一夜的人形抱枕就自己跑了。
“……”算了,也该起床了。
这一觉睡了足有十二个小时,陆平睡得浑身上下酸软一片,就连骨头缝儿里都懒洋洋的。沈雨泽倒是很精神,根本看不出来昨夜还发了烧。
洗漱完,陆平赶忙让保姆阿姨拿出了埋在米桶里的手机。经过一晚上的抢救,手机看起来已经恢复了正常,只是还没有电,陆平迫不及待地拿起充电器捅进了充电口。
沈雨泽:“喂,你等……”
他话说晚了——在充电器刚插进去的那一秒,一阵蓝色的电流闪过,整个手机瞬间冒出浓烟!
陆平:“!!!”
他赶忙把冒着烟的手机扔到地上,抄起拖鞋噼里啪啦一阵狂拍。
在陆平的紧急抢救下,着火的手机很快熄灭了,只是整个手机也四分五裂,堪比古代酷刑。
陆平说不难过是假的:“……我的小机机,它还这么年轻就离开我了。”
陆平是个很有仪式感的人,他拿了一个纸盒盛起手机的“遗骸”,又用纸巾轻轻盖在了手机之上,旁边还放了一朵从沈雨泽家阳台上揪下来的花……总之,这么一套流程走完,手机的告别仪式才宣告结束。
沈雨泽憋着笑,拍了拍他的肩膀,陪他一起演戏:“请节哀。”
陆平装模作样地抹了抹眼角不存在的眼泪:“它虽然走了,但是我还年轻,我还要向前看——”他用兰花指捏起纸巾,在空中晃了晃,含羞带怯地问:“就是不知道大官人许诺给我的备用机……”
沈雨泽:“好啊,你真是负心薄幸。旧机刚走,又开始想着纳新机了!”
“害,俗话说得好。”陆平耸了耸肩,“机机复机机,一机更比一机强嘛。”
闹也闹过了,沈雨泽拿出了自己的备用机给陆平。说是备用机,其实是今年上半年刚上市的水果机,全新未拆封,和沈雨泽现在用的手机同款不同色。
陆平震惊:“……你管这叫备用机?”
“我用不上的,都叫备用机。”沈雨泽淡定道,“当时管家不知道我喜欢哪个颜色,就各买了一支,反正放着也是放着,你拿去用吧。”
陆平幽幽道:“你现在炫富都不遮掩了。”
陆平从自己的老手机里想要抠出sim卡,可是经过水泡火烧,那个可怜的sim卡已经变形,若要补办,必须去营业厅。
沈雨泽说:“明天再去吧,今天一天不用手机也没什么。”
“说的倒是轻巧,”陆平心里还惦记着昨天申请删除的partner账号,总觉得不踏实,“难道你能一天不用手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