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智也不抬头,露出个不屑的笑容,道:“亏你还是五绝当中的北丐洪七公,天下第一大帮帮主呢,原来也就这点胆量。”
说完,又拿了一条往口中送去,对着余小英道:“小子,吃啊,客气甚麽?”
余小英看了看洪七公,连忙摇头道:“我不吃。”
灵智脸上的不屑更加明显了,洪七公受不得激,心想:以老叫花子此时的内力,哪怕真的中毒了,顷刻间便可排出,今日万万不可被这小子小觑了。
当下取了一条,学着灵智的样子,将佐料撒匀,放入口中,轻轻嚼了几嚼,只觉得十分肥美,肉嫩爽口,妙不可言,当下连忙有取了数条放入口中,一边咀嚼,一边两眼微闭,叹了一口气,只觉天下之至乐,无逾於此矣,叹道:“大和尚,老叫花子如今对你心服口服了,这等美味佳肴,老叫花子生平仅见。”
说完,将背上负著的一个酒葫芦取下来,就要往口中灌酒,灵智连忙说道:“吃蜈蚣就别喝酒,否则糟蹋了蜈蚣的美味。”
洪七公依言放下酒葫芦,大快朵颐起来。
灵智又与洪七公一口气吃了十多条,见余小英始终不吃,随即哈哈大笑,说道:“不错,不错,我见过不少英雄汉子,杀头流血不皱半点眉头,却没一个敢跟我吃一条蜈蚣。嘿嘿,你这小子毕竟也是个胆小鬼。”
余小英倒也有几分小聪明,心想:“想来二位前辈不会骗我,说不得真的无毒,再说除死无大事。”将那条蜈蚣放在口中一嚼。只一嚼将下去,但觉满嘴鲜美,又脆又香,清甜甘浓,一生之中从未尝过如此异味,再嚼了几口,一骨碌吞了下去,又去挟第二条来吃,连赞:“妙极,妙极。”
灵智见他吃得香甜,心中大喜。三人你抢我夺,把百馀条大蜈蚣吃得乾乾净净。洪七公更是伸舌头在嘴边舔那汁水,恨不得再有一百条蜈蚣下肚才好,良久道:“老叫花子我把公鸡再去埋了,引蜈蚣来吃。”
灵智道:“不成啦,一来公鸡的猛性已尽,二来近处已无肥大蜈蚣留下。走走走,还有一只大獐子呢?如何,这顿蜈蚣可还入得你老叫花子这个最会吃之人的眼?”
洪七公听出灵智话语当中的调笑之意,也不恼怒,拍拍肚子,笑道:“老叫花子今日可真是涨见识了,妙,妙,这蜈蚣如此美味,今日学会了这个法子,日后便可大饱口福了。”
此时灵智心中得意非常,个中滋味委实妙不可言,心想:这法子本来便是你自个发明的,今日被小爷我顺手借来震撼你,这一手,果然高明无比啊!
洪七公见他得意,随口问道:“你这法子是怎么想出来的?”
灵智一怔,随即马上反应过来,嘴上跑马道:“小僧精通医理,这鸡与蜈蚣相生相克之理,自然是早就知道的。想之前,小僧顾忌身份,只好偷偷打打野味祭一下五脏庙,但是那西北之地,哪里有这么多野味?倒是各种毒虫经常见到,小僧寻思,又不是没人拿这些个毒物泡酒,既然能泡酒,那肯定是能吃的,嘿嘿。”
洪七公抚掌大笑道:“你这小子,真是真是老叫花子活了大半辈子,还第一次见到你这等惫怠小子。”
三人便说边聊,很快一整只獐子便只剩下几根骨头。
第二日一早,灵智收拾妥当之后,又跟洪七公一把火将那座大厅烧掉,望着那熊熊燃烧的大火,三当家杜鹏眼露复杂之色,毕竟这些年一直生活在这山寨当中,倒是余小英露出几分快意。
灵智悠悠的道:“老叫花子,小英子,本座还有要事在身,他日有缘再见。”
洪七公倒是个爽快的人,笑道:“再此盘桓了月余,老叫花子倒要回去一趟了,大和尚,一路好走。”说罢,又看着杜鹏道:“至于你,无论是当个富家翁也好,开个小店也罢,总之万万不可再做这打家劫舍的勾当,否则老叫花子饶你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