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尼玛到底是什么鬼地方啊?
我为什么要跑到这里来受苦?
而战斗比想象中要来的更加快。
遇到穴居人后不久,他们就在地底世界碰到了野人营地。
那营地中堆满了骷颅头和尸骨。
几个野人,有公有母的,在那疯狂做着苟且之事。
那画面感真的比看欧美特级片还要黄暴!
就好像偷情被撞破的几对狗男女,这些野人,开始无比愤怒的攻击他们。
好在洞穴狭小,克洛斯和庄不凡不会被野人包夹围堵。
原本双手才拿的动的龟盾拿在克洛斯手中就好像拿着儿童玩具一样轻巧。
既可以拿来挡人,又可以像重锤一样,拿来砸人。
一盾在手的克洛斯就好像特洛伊中的战神阿喀琉斯,能防能打,无所不能!
庄不凡待在他身后,拿着把斧头有些使不上力。
因为克洛斯块头太大了,像堵墙一样挡在他身前,庄不凡斧头拿在手里,根本没有砍人的机会。
无奈之下,他只好把弓拿在手中。
好歹他也是个半藏啊!
在古代,弓的发明比火焰更加伟大!
因为它是最锋利的獠牙,不用接触野兽就能远距离杀伤它们!
因为庄不凡是初学者,因此克洛斯教导他射箭的方法是捏弦式手法。
对初学者来说,捏住箭比拉弦更难,很容易没有捏住箭而造成掉箭或者弓弦空放。
因此,克洛斯教庄不凡射箭的时候,依靠大拇指和食指捏住箭尾,然后用箭尾去拉弦,这样人的手不和弦直接接触,就不会出现掉箭或者放空箭的事情发生。
但是这样做的缺点,就是在手部不发力的情况下,射出的箭力道不足,也无法拉开大磅数的弓。
不过眼下用这种办法,拉克洛斯自制的粗制木弓还是够了!
“那么小样,看我一箭!”
庄不凡像模像样的拉开弓,仿佛一瞬间化身了半藏,接着朝着对面的野人射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