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见他把哪吒大师兄降得服服帖帖,金霞童子和明月对他佩服万分,言听计从,俨然把他当成了老大,伺候的舒舒服服。
山上的日子很清苦,不过也就一个月,很快就到了,这一日,是哪吒下山的日子。太乙真人那样的大能当然不会乱说话,他说一个月回不来,就真的没回来,按照他留下的吩咐,将由刘清风护送他上路。
清晨时分,天高云淡,乾元山下,四人依依惜别。
“清风师弟,此去朝歌,山高路险,多有妖物出没,可千万要当心那!”金霞童子拉着清风的手,反复叮嘱,不舍离去。
没错,就是去朝歌,刘清风篡改了太乙真人留书的内容……
那简体字他俩又不认识,想怎么改就怎么改,一切都是他说了算,原本的去往西岐辅助文王,变成了赶去朝歌,辅佐纣王……
刘清风的想法很简单,西岐那破地方,不就是后世的大西北嘛,穷乡僻壤有什么意思?而朝歌不同,那里有酒池肉林,繁华都市,美女如云……
换了傻子也会选朝歌啊。
从这里去往朝歌,万里迢迢,路途艰险,不过为了追求美好的生活,这些也就可以接受了。最主要的是,有哪吒在,也没什么好怕的,这小子太能打了,一般的狼虫虎豹和妖物,对他来说都不是个事。
劳资不厉害,可架不住有个厉害的学生啊,通过他,荣华富贵唾手可得!
以前刘清风对自己的工作很不满意,现在他的看法改变了,只要教出来哪怕一个好学生,那也足够自己吃香的喝辣的。
“金霞师兄,明月,你们放心,我一定会照顾好大师兄,咱们……来日再会!”刘清风拍了拍金霞和明月的肩膀,把哪吒抱在怀里,义无反顾踏上了东去的路。
朝歌——我来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