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袍人双眼亮光闪闪,越看手中的婴儿越喜欢,对这个收养的决定充满了期待。
灰袍人看够了,便解开金钟身上的包裹,看金钟的下身看了一眼,高兴的说道:
“原来是个男孩,不错不错,今后你就是我的儿子了。咦?你的胸口怎么有个胎记?这么清晰难道是个纹身?奇怪,谁会在一个婴儿的身上纹身啊……”
原来,灰袍人在金钟的胸口之处发现了一个异常清晰和对称的图案,可以确定这不是胎记那么简单,貌似更像是一只燕子的造型。
不过貌似灰袍人根本不在意这些,一个带纹身的孩子对于处于万妖森林北部的来说有什么所谓?
“有个标记就有个标记呗!反正我也不打算去找失主。”灰袍人摇头笑道。
“我叫你什么好呢?”灰袍人捋着胡须自言自语道。
“既然你是那头有名的猪大王捡回来的,又有缘入了我青云家的门,那今后我就叫你……二狗蛋吧。”灰袍人认真的说道。
金钟闻言气的头晕目眩,如果不是婴儿的气血平稳,他早就气的吐血,这名字起的也太不走心了点吧。
“哈哈……你竟然瞪我……太有趣了,你一个孩童竟然貌似能听的懂我的话,看你的样子是不开心吗?”
这姓青云的灰袍人貌似很顽皮,金钟听她继续的道:
“你是猪大王捡回来的,又有缘成为我青云家的孩子,那就从你来到这里的缘分中取名吧,我就叫你朱青云怎么样?”
听到这个名字,金钟心中这才略微满意了些,用尽了吃奶的力气朝着灰袍人点了点头。
“哎?竟然点头了……真是一个怪孩子。”叫青云的灰袍人看到金钟点头,略微诧异的道。
“既然重生到这一世,过去的一切都不重要了,朱青云就朱青云吧,名称只不过一个代号而已,况且这名字貌似还不错,最起码比二狗蛋强多了。”大魔王金钟如是的想到,便对着灰袍人努力的眨眼。
“既然你一个小东西都同意了,那你今后就叫朱青云吧!”灰袍人看着金钟对她可爱的眨眼,终于定下了他的名字。
前世的金钟并无亲近之人,一生下来就要经历残酷选拔和厮杀才成就那当初的魔王,就连名字都是魔祖当年随便给起的,都不知道源自什么目的才叫的金钟,难道自己是生在一座大金钟之下么?
倒是“朱青云”这个名字么……最起码流传有序,知道是为什么而起的。
金钟也只能这么安慰自己了,毕竟自己只是一个婴孩,只能任之听之,毕竟以后的生活还要靠面前这个长胡子的怪人。
上一世整整斗了一千年,现在算算,金钟到死了的那一天都不知道自己到底争的是什么。即便和震仙的最后一战胜了,也是心中一片茫然。
金钟在用魔枪捅破了最强的仙阵,又捅在了震仙的心脏的那一刻,他的心中竟生不出丝毫的骄傲和满足,只有无尽的倦意。
心念至此,金钟赌咒道:
“从此我就不是魔王金钟,而是森林里重生的朱青云,我要和我过去的一切道别,就从这一刻开始。”
(往后的文里,朱青云就是魔王金钟的转世。金钟之名不代表一开始的这名主角,而在下文另有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