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 吞天

刀与千岁 白头见白头 1119 字 6个月前

迷鹿不是麋鹿,迷鹿身形如斑马,额头长有鹿角,四蹄粗壮有力,奔跑于山林之间能将人绕迷路,故而被蛮荒人称之为迷鹿。能在蛮荒生存的生物,自然有自己赖以为生的本领。

“小鹿仔,吃干粮喽。”

洞内此刻已架起一堆篝火,庄知书取出两个罐头,一个大豆罐头喂给身边口馋的迷鹿吃,一个牛肉罐头戳了几个孔透气,然后放在火上烤了烤,开盖即食。

“好东西啊,就是存货不多了诶。”

庄知书用筷子捻起一块切得方方正正的牛肉,香喷喷的吃着,随即苦叹一个。也不知道那野小子有没有将消息带回去。今个见那如猿猴般的野小子的穿着,他一眼认出是熊猊部的人,当时他强压下内心的激动,不动声色丢他一卷画。并用中原话骂他,哪里来的蛮子,煞风景。他可是知道的,熊猊部往后会成为大梁在蛮荒的代言人。与大梁关系颇近。

只是,只是当时那面相年轻身材却魁梧的野小子,恶狠狠的瞪给他一眼,要不是身后有大力猿在追杀他,看样子还要冲上来揍他一顿的样子。

想到这儿庄知书更加忧虑了,心道“可别把情报随手扔了啊傻小子。”

……

这一天,有一人轰然砸地,缓步踏入洞中。

来人用长舌头舔着自己的大肚子,魔人一族分有一主四王,魔主之下四大魔王分别以固定的远古凶兽来命名。

作为饕餮王的传人,自然习得了那饕餮功法,吞天诀!

饿,就是饿,馋,就是馋。

别的可以忍,就是美味当前不能忍。一路在空中悄然跟随的饕餮王此刻终于忍不住现身。

他目光贪婪的望向庄知书手里的罐头,来到他对面一屁股坐地上,自来熟般,伸手。

“拿来给本王尝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