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大贵在打马路过黄彦平的尸体时,对着他的尸体冷笑两声,好好的江湖路不走,非得给别人卖命,既然是卖命,就得有卖命的觉悟!
……
卿墨城暂无知府,只设有一个衙门,为啥,因为每一任上任的知府都会去劝姜家,你们不吃姜那由得你们,可你们不能拉着别人也一起不准吃,这就不对了是不是?然后知府大人们半夜睡觉时醒来,总会发现枕头边多出一把沾了狗血的刀。在这户姜氏族人看来,吃姜的官都是狗官来着。所以到现在为止,卿墨城城主这一知府的位置仍旧空缺着。姜家正在朝朝堂仕途发力,想要争取到这个位置。
尾随而来的苗大头看着路边荒尸暗暗咂舌,监野司出手,就是凶。都不带废话的。
“大耳,快跑起来,快跟上他们。”
苗大头继续骑着名叫大耳的驴跟进城,它这驴是乌头驴,全身乌黑,驴眼大,头儿小,所以显得两耳大。
在大耳的腰后侧还立有一个招牌,招牌上写着:“卖字,接各类喜帖丧报对联笔墨画。”
“而阿~”大耳不满的叫一声,用走的,自打跟了这穷酸书生后,老吃野草,都没玉米吃,这人还老爱骑着它四处看热闹。给它原本不大的胆子都给练大了。
苗大头见它又不听话,从怀中掏出半截胡萝卜,而后拿下招牌把胡萝卜吊在顶端,引着大耳追逐。
这人嘛,就是坏,这驴嘛,就是蠢,大耳立即屁颠屁颠跑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