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玄月道长冲到擂台之上,冲到玉剑男子的面前之时,一切都已晚了。
原本站在那里的那一十六条活生生的人,已变成了一十六条死尸,一十六条永远也不会再说话的死尸。
只是,他们的神色都很惊恐,他们手中的剑都还未拔出来,便已再也不会拔出来了。
玉剑男子那件本已染血的白袍子,已被血浸湿,浸透,已变成了一件彻彻底底的红袍子。
可玉剑男子却已全不在乎了,当他的剑穿过每一个人的咽喉,血,便顺着剑身流淌,当他的剑猛地拔出后,那一蓬蓬血色的玫瑰,便当空绽放,当玫瑰跌落,跌入凡尘,他便已沐浴在血色的薄雾之中了。
此刻,他只享受到杀人的快感,死亡的优雅,他早已忘记了,他杀的不过是几个已被吓坏了的人,杀死几个已被吓得不会动弹的人,却也并不是一件优雅的事。
可他早已不会在乎,在真正的优雅面前,杀死几个人,又算得了什么呢?况且,他们不过是为了优雅献身罢了。
玄月的剑已指在玉剑男子的咽喉,只要他敢动一下,所有人都会相信,顷刻之间,他的喉咙便会多出一个洞来。
玉剑男子当然没有动,他虽是个疯子,但他却绝不是个傻子,疯子与傻子最大的区别,便是一个要命,一个不要命。
他当然要命,毕竟,他的命,是黑袍人刚刚才救回来的,而他也答应过黑袍人,他要为黑袍人做一件事,哪怕这件事伤天害理,有悖人伦,他都会去做。
黑袍人虽没有说要他做什么事,更没有说到底要不要他做事,但他既已答应过,便不能不履行承诺,毕竟,他不是个喜欢食言的人,他,也更不是个喜欢欠别人什么的人。
食言与亏欠,于优雅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