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清心中一颤,摸着小夜的脑袋,脸耷拉下来,又长长的叹了口气道:“路漫漫其修远兮!”
只能先慢慢熬过半年,半年之后茶馆收回来,自己就可以名正言顺的赚更多的钱了。
明日回秀水村先把布庄给的收条拿给廖大婶,再收拾一些用得着的东西出来,还要跟爷奶说自己以后要在镇上住的事。
反正他们巴不得,不想见到自己在他们的眼皮子底下吧。
还有那个黄氏的亲生女儿到时候也会接到叶家,正好自己也不想跟她在一起生活,哪怕是一年半载的。
叶清离开空间,准备去厨房打水洗澡,抬头望了望天,没有月亮,天空很美。
本来吃完饭的时候,还以为要下雨呢,现在倒是漫天的星辰,这古代的空气就是好啊,星星特别的亮。
走下楼之时,她隐约看见一个影子似乎掠过院子的大门,很快就消失不见。
什么东西?!她愣了愣,没有细想。
……
这大宇朝提倡“同居共财”,即没有分家的必须把家财交与父母支配。
若没有经过官府允许,父母许可,子女另立门户的,父母可以状告子女“大不孝”。
以前宁雨夕赚的钱大部分都交到公中了,让叶老头管着。
她跟叶文山能藏下许多银钱,必然是做了什么其他生意,没有让叶家两老知道。
她想轻易的脱离叶家并没有那么容易,这古代有家法族规。
这可是相当于国家法律一样的存在,也可以说是古代国家法律的一种补充形式。
是古代封建国家用以维护封建统治跟政治稳定的一种手段。
很多宗族家法甚至跟国家法律重合,其中“不孝”可是一条独立的罪名。
要是落实了“大不孝”的罪名,轻则教化之后打一顿板子,重则可是要杖打五十,关押三年。
这以后自己赚的钱要想不交给叶老头,除了让叶文山分家出来,还有一种方法就是让她嫁出去。
还必须是嫁那种分家单过,或者无父无母的男人,成婚之后让自己当家做主管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