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上血腥大法对敌向来都是越级杀人,再以血奴群殴堪称同境界无敌,屡试不爽。
这次却栽在华人手里,并且处在眼看着就要攻上城墙,越过障碍捕捉血奴越战越强的时刻,他不甘就此失败。
“血滴子,你混蛋,西南城墙即将告破,你为什么还要强攻东南城墙?”
血乌子双目血红,瞪着他吼道。
他是此次行动的副指挥,巴不得血滴子倒霉,见有机会笼络人心打压血滴子自然不会放过。
只因血族属于剥夺种族,掠夺生灵体内的血气强化自身体内的精血,增加修为。
显然精血流遍全身上下,日夜不息,精血旺盛、蕴含的能量高级,对改善体质事半功倍。
但掠夺生灵的精血太多,即便炼化精血也难免保留下生灵原本的因子,以及怨气,迫使血族弟子人人弑杀,贪婪,狂暴妄为。
长此以往,致使血族变成残暴种族,虽然族内仅有一位穴灵境坐镇,但是地位不弱于任何一个族群,而且威信至高不下,各族畏惧三分。
“你,哼,传令东南佯攻,主力迂回到西南发起强攻。”
血滴子恶狠狠的瞪了他一眼,恨得牙痒的,介于没有理由反驳、改变攻击命令。
血族人在行动,正在改变战略布局。
张家坐镇西南城墙一带,当见证王琅为曹家布阵的时候眼热了。
张威身为张家家主,派人打探清楚之后,屁颠屁颠的跑到王琅的身边说道:“王琅大师,您不能厚此薄彼呀,
眼看着西南侧的城墙岌岌可危,这是一千万血晶,恳请王琅大师援手布阵。”
周边的人看着这一幕无语了,越发觉得先前的咒骂好像骂自己一样,难受啊。
怎么会这样子?
这是堂堂的家主啊,平日里吆五喝六的,谁敢龇牙、不死也会变成残废。
今个怎么这么掉价呢?
张家家主主动求人,难道是自己眼花看错了?
貌似一个个家主对军方也就那么回事,不乏阳奉阴违之举。
如今全转性了,往昔威严的声音变得无比柔和,怎么听得浑身发毛呢?
哎,不得不说琅哥的魅力逆天了,竟然让两大家主变性,呃,不,转性了,这也太不可思议了吧?
无数人被雷得不轻,愣是没有反应过来。
但曹辉不乐意了,还没等王琅说话,闪身拦阻张威说道:“老不死的,你存心找茬是不是?
这边就没有战斗、没有牺牲人吗?
我看你是活回去了,连先来后到的道理都忘记了,一边呆着去。”
开什么玩笑?
多牺牲一人就多一笔开销,安家费要给吧?派遣工作人员去安家抚恤,不发钱与时间啊?
劳心费力不讨好,谁都不愿意去安家,他心知肚明,很不爽的看着张威。
“曹狐狸,我请王琅大师又不是请你,呃,你也不懂阵法,横插一杠替王琅大师做主,你够格么?”
张威沉着脸看着他,咬住一条不松口。
两位家主彼此对视,像斗鸡一样杠上了,惊得周围的人看傻了眼。
我靠,琅哥真是吃香啊!
阵法大师就这么牛逼?香馍馍啊!
是不是考虑拜琅哥为师学阵法呢?估计学个半瓢水也不会饿肚子,身价一跃千丈,得抓紧了。
无数人意动了。
王琅略有所感,笑得越发灿烂了,日子就该这么过,被美女环绕,被无数人羡慕,崇拜与敬仰,爽呆了。
“主人,血族弟子站在外围控制血奴进攻城墙,被操控的血奴战斗到死不皱眉、也不会后退一步,
而血族弟子施展的血腥大法很霸道,蔓延开来血雾笼罩一大片区域,生灵进入其中就会迷失心智。”
雕钻传达意念提醒。
“哦,有点意思,这样,白劳钻入地底监视敌人,窥机引导你们一家袭击敌人,立即行动。”
王琅无视周边愤怒的目光,边走边传达意念指挥战斗。
他只身一人布阵,根本来不及布全十里地的城墙御敌,致乱敌人势在必行。
显然血族人的血腥大法太残暴,血奴估计不会施展,说明绝对不能让血族弟子进入华都,否则华人将变成血奴。
此消彼长,结局很吓人,蔓延开来就全完了。
毕竟今夜星月无光,一旦让血族人冲入华都,找人无比困难,加上血奴遍地都是,到那时局面一定会全面失控。
他盘算利害关系,走到城门楼上,看准左侧的豁口顺手一挥。
“咻咻咻”
一把血晶飞坠到豁口处消失不见。
“我靠,色狼你作死啊?你特么的知不知道、血奴什么都吃?
你喂养血奴增加战力,是何居心?”
“色狼是血族人安插在华都里的奸细,杀了他。”
“叛国贼死不足惜,剁了他…”
“闭嘴,睁大你们的眼睛看清楚,谁在造谣生事就地正法!”
曹辉环视众人吼道。
他先是一惊,正要制止王琅时发现坍塌的城墙瞬间修复完毕,敏锐的感触到阵法波动。
他明白了,王琅用血晶布阵,充当能量供给阵法御敌消耗。
毕竟王琅不是神仙,布下的阵法不可能以消耗天地间的灵气运转,唯有借助血晶里蕴含的能量催动阵法御敌。
“嗡嗡嗡”
血奴击打阵法,荡起一阵水波涟漪。
周边的人看傻了眼,像吃了绿苍蝇一样卡壳了,憋得面红脖子粗。
丢人啊,不懂装懂咒骂色狼,如今怎么见人?
人活一张脸,树活一张皮,先前把色狼骂的狗血淋头,搁在谁身上也受不了。
好么,色狼忍了,为啥?为了保护咒骂他的人,作为咒骂者情以何堪?
先前骂色狼乘火打劫,如今色狼把血晶全用在阵法上,堪称分文不取,免费劳作还被人骂。
像这种以德报怨的人是卖国贼么?
奸细会给华人布阵御敌么?
反过来说,咒骂色狼的人都是卖国贼,奸细。
因为只有反叛华人的人才会阻止色狼布阵御敌,所以咒骂者等于自扇耳光。
自甘堕落,无知到把自己变成奸细的份上,白活了几十年啊!
活到狗身上去了?
对比之下自惭形秽,色狼,不,琅哥是天神下凡,自身就是一只乌鸦,没法比,真要对比不如自杀死了干脆。
先前瞎眼了么?
不就是看见琅哥抱着瓷娃娃么?
不就是公众女神投入到琅哥的怀抱么?
自身没本事嫉妒个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