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升仙大会

超品修仙 黑米饭 2942 字 9个月前

豪车云集!

陆锋心里也颇为羡慕,只是让他把钱拿出来去买车,他总觉得心疼。

“有什么好看的,不就是破铜烂铁吗。”菜头说道。

陆锋觉得不能跟这种非正常女生讨论审美的问题。

“孟老大!”

“乔四爷!”

忽然,两道声音响起,紧接着,众人纷纷朝着那个方向看去。

前后两辆车上,乔四爷和孟老虎缓缓出现。

“两位可千万不要在这里打起来啊。”莫顿庄园负责接待的人开了一句玩笑。

“放心,今天不会是我们打起来。”乔四爷意有所指,当众人也没放在心上。

两人经过的时候,朝着陆锋看了一眼,便径直走了进去。

“陆锋,你来做什么,这里可不是你能来的地方!”忽然,一道呵斥声响起,只见跟吴天阳的那帮人也终于出现。

陆锋笑道:“吴大少不是说,要宴请那天所有人吗,我就过来了,放心,知道你们最近手头紧,吴大少肯定也是,所以我就包了一个大红包过来。”

木一鸣等人的脸色一变,陆锋戳到了他们的痛处。

“走,我们进去,不要管他!”

“这种人可没有资格来这里……”

“你们先进去,我在这里等一个朋友,小柔,你也进去,我马上就来。”木一鸣说道。

见一群又一群人进去,菜头困惑道:“我们干嘛不进去?”

“因为有人不想让我们进去。”陆锋看向大门口。

“找个没人的地方。”

菜头眼前一亮:“有人要来找我们的麻烦?”

陆锋和菜头一路晃荡,来到了一条溪流附近。

山水匆匆,拍在石头上,滴答作响。

没过片刻,身后就响起了悉悉索索的脚步声。

陆锋回头一看,却见是一个中年人,应当是莫顿庄园第二位修士,也就是看了他的书法而成就修士的那人。

“刑大师?”

刑大师一顿,继而冷笑道:“没想到你还认识我,大少他们都说,你不过是个小人物,只是如今看来,你也是有不少城府,连我都知道。”

从前的车马很慢,书信很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现在人的一生,大概能随时随地爱人。

只不过,这个紫色的小女生,依旧是所有人的心头爱。

李莫歌的生日晚会,在莫瑗瑗的歌声中结束,虽说发生了很多事情,但所有人都觉得值了。

陆锋擦了擦眼角的泪花,菜头到现在还不明白,总觉得过于夸张了。

可她不知道,陆锋听的是歌,想的是人和回忆。

回到家,已经很晚了,但是辰漫漫还没有睡着,煮了一碗泡面给陆锋当夜宵。

陆锋细细的将生日宴会的事情告诉她。

“然后呢,那灵药呢?”辰漫漫眼睛闪亮,盯着陆锋,等看到一把灵药后,笑得眼睛都眯了起来。

“一定值很多钱。”

“财迷。”陆锋刮了一下她的鼻子。

接着,他让辰漫漫将这些灵药和排骨一起炖了,事实上,这样虽然很浪费,但为了漫漫的身体,浪费就浪费了。

等陆锋查看功德值的时候,发现又已经过万了,只不过这一次他可没怎么开心。

“宿主,你现在成为宗师,所需要的灵气,无论是浓度还是品质数量,都和开光境不多。”

“修炼的难度,是呈现指数爆炸提升的,比如你以前吃两根变异的白萝卜,就能成为修士,但现在,你吃一两千根萝卜,恐怕还是现在的修为水平。”

“所以……”陆锋困惑道。

“在天地灵气恢复之前,你就改吃人参吧,以你现在的体质,也不会补过头,而且一株人参能够容纳将近五千功德值,相当于一株九品上等的灵药了。”

“当然,有灵药就更好了。”

陆锋算了一下,自己从宗师到大宗师,如果没有灵药的帮助,恐怕会消耗掉数千根人参。

果然,穷人是无法修仙的。

当然,最主要是因为现在天地灵气没有回归,否则的话倒是会好一些。

辰漫漫坐在厨房里,两根小脚丫子在空中一晃一晃的,她的手臂纤细,腿上也没多少肉,只是当闻着锅里的香味后,脸上露出幸福的笑容。

两眼弯弯,恰似明月。

她乖乖按照陆锋的吩咐,喝了一大碗肉汤,说来也奇怪,那些汤水进入胃里,像是突然消失了一般,不久后,她全身暖呼呼的,一张蜡黄的脸,也有了不少红晕。

不过多时,她只觉得手臂有些痒,抓了抓,竟然从上面撕下或者说搓下了一小块干巴巴的皮肤。

新的皮肤,像是被粉红色的天使亲吻过一样,光滑而带有一种光泽。

辰漫漫的眼睛亮了,她看向厨房里的灵药排骨汤,吞了吞口水,又跑过去喝了一碗。

肉饱汤足后,她躺在小小的沙发上,看向陆锋的房门,那里贴着一张莫瑗瑗的海报。

“我比你漂亮啊……”辰漫漫同学像是赌气似的,于是又跑去喝了一大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