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夜陵摸了摸自己的唇角,忽然低头在荆歌柔软的唇上落下轻飘飘的一吻。
在荆歌咕哝声中,无声无息的潜了起来。
“找到人没有?”白长乐声音暴躁,要不是他娘拦着,他现在自己就去找了。
已经差不多一天一夜了。
小兄弟人生路不熟,还路痴,这会不知道躲那个地方挨饿受冻着。
白长乐继续把荆歌脑补成一株可怜没人爱没人疼的小白菜,一个人形单影只的躲在角落里,寒风中瑟瑟发抖……
说好要护着她的,可他却这般无能,找了一天了,还没找到她。
“回禀二少,人还没找到,不过已经确定荆公子进了迷幻林,属下正在加派人马搜找公子下落。”
“废物,还不快去给我找,就算把迷幻林翻个底儿,也要把人给我完完整整的带回来。”
白长乐此时就像一只被人踩痛脚的炸毛狮子,浑身的毛都竖了起来。
一只柔软的手,捏在了白长乐脖子后面,安抚性的揉捏了几下,狮子炸起来的毛瞬间软顺了下来,服服帖帖的挂在身上。
丝毫不知道,自己已经被最危险的猎人盯上的荆歌,咬牙忍着疼,把浑身上下烧伤的地方都涂了一次药汁,然后哆嗦着把衣服重新穿上。
这一次敷药,差点疼去半条命。
但是身手这些烧伤要想彻底去除,比刚才还要疼上十倍的痛,起码要忍受七次!
荆歌背靠着树根,躺着休息了十多分钟。
忽然听到草丛中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
紧接着一只红眼大耳朵的白胖兔子溜了出来。
非常灵活的胖子,可惜它遇到了饥肠辘辘的荆歌。
荆歌屏住呼吸,匕首在手中转了一圈,忽然投掷出去,一击命中大白兔子的脖子。
兔子吱吱叫了两声,四脚一蹬,死了。
她走过去,把死掉的兔子捡起来,开始寻找附近有水源的地方。
把兔子的皮扒掉,然后生火,做了一顿香喷喷的烤肉。
她饿了一天,胃口极好,一个人把一整只兔子都吃光了,吃完还在树底下刨了个土坑,把骨头埋进去,用脚踩平实了。
俨然一个爱干净的三好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