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遥儿还吃么?还吃么?”方菲反复诱导着。
“……”林遥胡乱地摇头,不肯再吃。
“遥儿不吃了?”林毅顿时呆呆问了一句。
“还不是,就因为被你打扰了…”方菲嗔怪道。
“嘿嘿…”林毅流露难得的嬉皮笑脸,伸出双手说道:“…我来抱,你先吃粥……”
“你昨晚也一粒饭都没进,你也吃些吧…”方菲一边说着,一边还是将孩子递了过去,掀开被褥坐在床沿,准备着吃粥。
“我不饿。”林毅话音未落,肚子就忽然咕咕地响了一下露馅了,忙加以掩饰,“我只要抱抱遥儿,三天不吃饭都不觉得饿……”
“净瞎说,我都听见你肚子在叫了。”方菲埋汰了一句。
“呜哇……”林遥适时地以声势支持母亲。
“哦,遥儿莫哭,爹爹抱、爹爹抱…”林毅踱着步子,哄着。
“哇哇哇…哇哇……”林遥哭得越加欢畅,因为有点闷得慌,如果现阶段开口说话恐怕会吓着方菲、林毅,只有哭是正常的现象,可以用来表达情绪,又抓住了如此好机会,自然要尽情宣泄一番。
“哦,爹抱你到外面看风景,好么?哦、哦……”林毅无奈了,头大了。
“哇…哇…哇…哇…哇……”林遥愈哭愈起劲。
“别胡闹了,你赶紧去吃吧!把孩子给我…”方菲听着有些揪心,停下才刚吃上几口的热粥,放稳调羹伸手要接婴儿。
“哦,遥儿别哭了,爹不抱,让娘抱……”林毅实在没办法,只得将婴儿递过去。
“遥儿不哭,娘来抱…”方菲秀眉微蹙,小心地接住。
“…”林遥哭声立止,像似被掐断了一般。
每次,看到林毅起早贪黑,方菲就莫名地心疼,心里难过,因为爱,所以痛。
林毅脸上有了风霜之色,手上脱皮了,脚板起茧了,但是拿回了柴米油盐,拿回了酱醋茶,偶尔还有鸡鸭鱼肉。
而方菲,日益清减,消瘦、憔悴了下去。林毅总是抱着她安慰,生活会好起来的,然后沉沉睡去,在田地之间经受着劳累,他太疲惫了。
闲暇的时候,林毅会微笑着说,他的身体强壮了,比以前好多了。方菲也会挤出一丝淡淡的笑颜,隐隐有点羞涩,因为林毅说得是实情,晚上抱着他睡觉的时候,确实结实了,身子骨明显硬朗,更有男人的味道。但不经意的,方菲发现,林毅会悄立门前,望着雁荡山发呆,流露难以体会的忧伤。
方菲心如明镜,她的毅哥哥也非常苦闷,有失落感,只是他把一切都背负在心里,独自一力担当,劳累自己扛,辛酸苦辣自己尝,却把微笑分享。
在给戴程氏带孩子这些天,方菲萌发了一个愿望,想要生一个孩子。
方菲想,有了孩子便可以回京城,到那时父亲不接受也得接受事实,而现在回去就是认输,太寒碜、灰溜溜的。这几个月来,方菲的情绪消沉,已经没有当初离家出走时的意气风发,她心虚了,她需要一个孩子来增加底气。当回去面对父亲时,一个亲女儿加一个亲外孙,便足够让父亲接受林毅这个亲女婿。
就在有了这个愿望没过几天,方菲发觉真的怀孕了,她惊喜不已,沐浴在春风里,仿佛周遭的一切都焕发了光彩,生活终于变得实在,有了盼头。
准父亲的林毅也很高兴,为孩子取名,四书五经早已抛诸脑后了,只是深刻感受到在这遥远的地方,遥不可及的是梦想,那就留给未出世的孩子吧,于是林遥浮现在了脑海。
当然,林毅负担更重了,压力更大了,娇妻有了身孕,生活质量就得跟进。为了给方菲进补营养,当初购置的一些没被盗走的笨重家当,能够变卖的都卖了,弄得是家徒四壁。幸福小窝到如今哪像个家的样子,林毅多了愁眉苦脸,方菲看不过去,把金钗耳环摘下来让林毅去当,换回几件须用的简单摆设,而方菲头上插发髻之物,也由金钗变成了荆钗。
生活,那个窘迫呀!
方菲的肚子,一天一天地挺起来,林毅清瘦了。
夏去秋来,林毅仍然在为戴喜贵家干活,已经比戴一明干得好了。但在这农忙时节,却发生了一件更窘的事情,林毅在割禾时,居然割掉了手指。没错,不只是割到,是割掉了,右手拿镰刀,左手抓禾稻,连带左手小指一起割掉了。
戴喜贵一家上下,大小全都震惊了,真是天天吃饭,年年都割禾,前所未遇的一件稀奇事,被他们赶上了,哭笑不得,啼笑皆非。
书生林毅,从此成了九指神刀手,算是用鲜血染红了这片大地。
“咕咕咯儿~~~”
戴喜贵家的大公鸡唱晓了,声音很雄壮,每天都很准时,天还蒙蒙亮就扯着嗓子叫,然后一呼百应,整个山村此起彼伏的咕咕咯……
若是在忙活的日子,林毅此刻基本上就要起床去田地里头了,因为这个时候凉爽,忙到太阳升起来,才回来吃早餐。现在正是农忙时节,秋收最忙碌的时候,不过林毅已经休假了,割掉一个手指头伤口尚未痊愈,最主要的一个原因还是当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