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上面坍塌的实在太厉害了,他砍断一块支撑的棺材板,上面的泥土和石块就会掉下来,好久都不会停下。苗苗在后面喊:“快点,那些猴子已经进来了!”
方奇也急了,抡起腰刀缩起脖子叫道:“快跟我冲过去,别看,只管往前冲!”率先从掉落的泥土石头下冲过去。可是流浪汉看着石头往下直掉,犹豫不决被苗苗飞起一脚下踹飞过去,苗苗随后也蹦过去,还反手一刀搠翻一个冲上来的厉鬼。
苗苗一边跟着跑,一边在意念中冲着方奇喊:“放气,快想个办法把那东西送进五彩之云里去,只能以其之盾才能抵挡住其矛,快!”
方奇两只手忙着不停,哪有工夫把那把破矛头送进圣子裹尸布里?但是在意念中还问:“拜托,我的大小姐,我们念咒不行吗?两只手还闲着,可嘴还闲着呢。”
苗苗骂道:“你混帐,要是你能念个咒就能解决的了,神器还甚么神器!”可是这里实在太过狭窄,不然她就可以帮他了,现在也只能这样,等到他们出去找到宽敞的地方再想办法吧。
那些厉鬼好像打了鸡血般的悍不畏死,争先恐后地冲上来,几只厉鬼同时挤撞在狭小的空间里,把棺材板挤的嘎巴嘎巴断裂开来,随即上面的土石又哗啦啦地坠落而下,堵住后面蜂拥而至那些个“猴子”的去路。这帮怪物两只爪子就好像开足马力的南翔挖掘机,把土石刨的到处乱飞。
眼见这些东西速度超快地又追杀上来,苗苗都觉得恨不得自已肋生双翅赶紧飞出去,可是这帮“挖掘机”实在是太厉害了,不仅从后面掘进,而且还从破洞之处钻进来,方奇还在前面逗比:“喂,挖掘机到底哪家强啊?”
朗基努斯之枪是当年一个叫朗基努斯的罗马独眼瞎子士兵,圣子被钉在十字架上,这个瞎子为了检验下人到底死没死,便拿枪朝圣子的身上扎去,当即鲜血喷溅了瞎子一脸,不想瞎子另一只眼便重新看见光明。
当时,这小子就吓懵逼了,急忙匍匐在地上,口口声声称这是上帝,在当时肯定是属于妖言惑众,被罗马人拖到一边陪斩去。这小子倒霉透了,可是他使用的这把枪却成了超牛逼的存在,因为枪头染上的神血。传说中只要手持有该枪,数百公尺以内的人皆会臣服,持有这枪者更可主宰世界的命运。
在古代罗马帝国中,这枪成为权力的象征,多位战绩彪炳的君主,手中持有这把枪打胜了无数的战役。这把枪也以朗基努斯的名字而命名,后世人也叫它“命运之矛”。
之所以方奇以为这便是命运之矛,只是因为他看过基哥演的那部电影。可是不是那柄长矛不不敢说,再说了,传说中的神器出现在圣力非这个异族人的教堂里,本身就不正常,不说多个君主都持有这件宝贝的嘛。既然是宝贝,君主肯定会好好保存,怎么可能会在几千年前藏在伊特人的教堂里呢。不科学!
说是神器,其实平淡无奇,上面也没镶嵌宝石钻石神码的,不然方奇也会多看几眼。正待收起来,苗苗却说:“慢着,让我看看。”方奇举着长矛给她看,苗苗看了下:“没错,罗马人的兵器如性命,都是要刻上自已名字的。”
方奇看了下,矛头下的柄部分果然歪歪斜斜地刻了几个字,但他根本看不出来跟那个叫朗基努斯的倒霉蛋有甚么关系,只觉得那跟苍蝇爬的没啥两样。
流浪汉伸长脖子也要看,方奇知道这东西传的神乎其神十分的牛逼,能把个普通人变成敢撞车踹桥般的钢铁怪兽,当然不能让他看了。卷巴卷巴收起来:“赶紧想办法出去吧,这里可不是好呆的地方。”
流浪汉没办法,他的腿被棺材砸中的脚后跟,找了块棺材板子作拐杖撑着一瘸一拐地走。三人举着火把朝着后面角门方向走去,一路上不是被阻住,便是坍塌的地方根本没法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