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情女人最大的缺点,就是她们很喜欢把自己的喜怒哀乐全都寄托在男人的身上,自然也最容易受伤。这在女权主义者眼中是非常不理智的行为,在田园女犬的看来更是应该被绑起来烧死的耻辱。
然而,男人们却不得不承认,这种女人绝对是上天赐给他们的瑰宝,可遇不可求,碰上了就得想方设法快快带回家里藏起来,任何不知珍惜的行为都是脑袋进水了,蠢到不可救药。
萧晋当然不蠢,眼珠子滴溜溜一转,便摸出一把小刀来,从方菁菁头上割下一小缕发丝,然后咬牙又在自己脑袋上薅了一撮,混到一起再捻成一股绳,最后结了个扣递给一脸茫然的姑娘。“对于我这种渣男而言,不管怎么保证好像都没啥信服力,所以这次就不用甜言蜜语哄你了。我头发短,薅这一撮就挺疼的,你多担待些,回头买个小布包缝进去,它就是我对你的承诺。”
方菁菁终于明白过来,呆愣半天,接着眼泪就夺眶而出,几乎用上了吃奶的力气抱住他,哇哇大哭。
结发合髻,在古时是婚礼中必不可少的一个仪式,所谓“结发与君知,相要以终老”,它代表着两人从此同心,合为一体,永不分离。
就像萧晋自己所说的那样,他是个人渣,但同时也是个很会哄女人的浪漫人渣,痴情的姑娘落到他的手里可算是倒了大霉,想跑?比世界和平都难。
当然,渣归渣,该有的担当和责任他不会丢,不管这个承诺在外人眼里有多不值钱,既然他郑而重之的表示出来了,那就会一以贯之,视若千金。从这个角度来讲,起码不能说是欺骗。
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你……你先把衣服穿上,丑死了!”瞅着萧晋鼓鼓囊囊的裤衩子,方菁菁有点害怕,于是就借着半真半假的生气命令道。
萧晋很无赖的说:“我现在一身的精油,不洗一下怎么穿衣服嘛!你要是实在不喜欢,浴袍就在门后的衣架上,你帮我拿过来吧!”
方菁菁不疑有他,摘下浴袍便走了过去,谁知刚靠近一点,都还没来得及把浴袍给他,就被一只大手抓住手腕,接着整个人便一阵天旋地转,反应过来时已经被结结实实的压在了床上。
“你……你又欺负人!”姑娘又羞又气,腮帮鼓鼓的,也红红的,“人家这一套衣服很贵的,而且还是第一次穿,现在沾上了精油,待会儿出去还怎么见人?”
“能见我就行啦!”低头亲亲她的鼻尖,萧晋坏笑着说,“在我眼里,再好再贵的衣服也不如你不穿衣服好看。”
“呸!”方菁菁啐了一口,手臂便开始用力推他,“好了,别闹了,我忙了一天,肚子很饿,快去洗澡然后陪我去吃饭。”
“你仔细摸摸,我需要洗澡么?”
方菁菁一怔,手指在他的皮肤上仔细感受了一下,没有一点滑腻的感觉,哪有什么精油?登时就知道又被这家伙给骗了,不由恼羞成怒,张嘴就咬在了他的嘴唇上。
当然,咬这个地方,跟直接送吻几乎没什么区别。
良久,两人唇分,姑娘气喘吁吁地娇嗔:“坏老板,总是喜欢欺负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