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千零七十七章 太坑人了!

“这旋律……”

“不对,这不是那鹰的那首《白天不懂夜的黑》!”

“这是全新的一首歌曲!”

唐诗韵不过是只演唱了三两句,那些观众已经听了出来。

这首歌,根本不是那鹰的那首代表作,而是完全不同的一首歌。只是歌名相同而已。

准确的说,唐诗韵演唱的这首歌,比起那鹰的那一首,似乎还要好听,还要慑人心魄!

只是演唱了开始部分,连副歌部分都没演唱,几乎所有人脑海中都冒出一个念头——这首歌,似乎比那鹰的那一首,还要经典!

一首新歌!

一首以前从未出现的新歌!

歌名和那鹰的《白天不懂夜的黑》完全相同。

但无论歌词,还是旋律,竟然都比《白天不懂夜的黑》要好得多!平心而论,那鹰虽然在网上的风评一般,但她好歹也是华夏老牌歌手,演唱过的经典歌曲也有不少。《白天不懂夜的黑》也算是其中相当不错的一首了。有的歌手唱一辈子,也未必有一首达到这个级别的

代表作。别人且不说,同为老牌歌手的阳坤,能达到《白天不懂夜的黑》层次的歌,也就一首罢了……

这样的一首歌,要说超越它,很难了。

毕竟,文无第一,武无第二。

武学比较,很简单。

谁不服,打一场就是了,谁赢谁输一目了然。

但文学不一样。

你喜欢李白,我喜欢杜甫,青菜萝卜各有所爱。

没法直接比啊。

所以说“文无第一”。

歌曲也是一样!

你喜欢这首,我喜欢那首。到了《白天不懂夜的黑》这级别了,想找出一首全面超越它的歌曲来,不容易。

然而,此时此刻,所有听到唐诗韵演唱的人,都有一种感觉!

唐诗韵的这一首,比那鹰的那一首,更经典!更好听!

“我明白了!”

听着唐诗韵的演唱,有些聪明人,忽的双目一亮。

“唐诗韵这首,远超那鹰那一首!”

“两首歌重名。”

“等到再过一二十年,所有人,都只会记得唐诗韵的这一首。那鹰的那一首,将没人再提起!”“唐诗韵……这是在坑那鹰啊!”

赵刚、刘柏亮等人不知道的是,只是跟着袁宁来了一次演唱会,居然能够得到这么大的好处。

不久的将来,江城这些老总的儿女,就会主动制造机会,和他们相识,并且“折节下交”,和他们成为朋友。

只要他们不抛弃小悦、琳姐,将来无论是自己做生意,还是到某些大企业工作,都会一帆风顺,得到无穷无尽的好处。

其实,若是孙钰拉下脸来,也跟着来看这场演唱会的话,他也能得到类似的好处。

孙钰家虽然也是做生意的,但是在江城,顶天能算“五流家族”。

他若是认识了各大老总的儿女,他们家生意必然更上一层楼。

可惜,这样的机会,终究被他错过……

很快,袁宁和那些老总打完了招呼。

而时间也渐渐的接近八点。

唐诗韵演唱会,即将开幕!

唰!

七点五十八分,整个工人文化体育馆的灯光,一下子全部熄灭。

与此同时,喧闹的工人文化体育馆,也变得寂静无比。

所有人都知道,演唱会,即将开始。

而就是此时,一段悠扬无比的音乐声,宛如天籁一般,在这工人文化体育馆中响起。

这只是一首歌曲的前奏。

但就是这段前奏,却是空灵到极致,几乎足以与世界上最著名的一些名曲相提并论。让人只是听了一小段,竟有一种心旷神怡的感觉!

“这是什么曲子?”

“也太好听了吧?”

“是一首歌的前奏,这首歌……好像是我从来没有听过!”

“唐诗韵的所有专辑里,貌似都没有这首歌?这是怎么回事?难道……是唐诗韵的某一首歌,重新进行编曲了?”

所有唐诗韵的粉丝,脑海中都冒出这样的念头。

一首经典歌如果重新进行编曲的话,有可能会换掉前奏。

很多唐诗韵粉丝猜测,他们现在听到的曲子,是唐诗韵的某一首经典歌,重新编曲后,新弄出来的前奏。

毕竟,一般演唱会第一首歌,都是歌手的经典歌曲。

问题是——

现在这首歌的前奏,也太好听了吧?

如果这是一首改编的唐诗韵经典歌,只能说,这首歌,改编的太完美了!

嗡!

正当众人猜测的同时,工人文化体育馆中心,演唱会舞台后方的大屏幕上,光华散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