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里想着,手就先把本子拿起来。
翻开第一页,顶上写了“一九九二年六月二十三号,天气晴。”
李曼青了然,这是日记,不是什么账本。好奇心驱使,她见其他人都正睹物思人,搂着他的铺盖哭呢,没人注意这边,就偷偷摸摸看起来。
“明天就要回家结婚了,心内既欢喜又复杂,爸妈做的糊涂事,我都二十七的人了,偏要给我找个十九岁的小姑娘,我看得出来,她对我一点儿意思都没有。但八百块的彩礼已经给了,妈说领不了证也要先把酒席办了。不过,她的皮肤特别白,眼睛又黑又亮,戴上城里人的眼镜一定特别漂亮。”
事实证明,等她真戴上眼镜,一点儿也不漂亮,也不知道这唐丰年是什么审美,难道只要是没见过的城里人才有的玩意儿都是好的?
李曼青这才想起来,当年她爸爸得了急性阑尾炎,没有手术费,只得收了老唐家的“巨额”彩礼,先把她嫁过去。当然,后来她才知道,那八百块全拿去给哥哥娶媳妇了。
原来这婚不止她不乐意,就连唐丰年也结得不情不愿啊。
她继续往下翻:“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二十四号,小雨,攒了三个月的工资,给她买了块手表,但她好像不喜欢。”
这个她还有印象,回门那天在乡里见人戴着手表,她多看了几眼,三个月后他就献宝似的买了一块给她。她当时想的是,自己都不读书了,戴了手表又能怎样,还不是一样在家干农活!尤其是想到当初学习成绩不如自己的许多同学都考上了大学,她躲在被窝里哭了好几场,对这象征“文化人”的东西越发不待见了。
后来,那块表被她扔哪儿去了都不知道……没想到却是唐丰年三个月的血汗钱。
李曼青有点惭愧,继续往下翻,就大同小异了。
“今天给她买了块丝巾,她好像不喜欢。”
“今天看她喜欢城里人烫的卷毛,拿钱让她去,她又不去。”
“昨天建民嫂子穿了双水晶凉鞋,她看着可羡慕了,买给她她又不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