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见他如此迷恋自己手帕的样子,自己为什么不生气,反而有点欣喜呢?如果放在以前,有人敢在自己面前如此做,肯定是满脸嫌恶,甚至是动手打人了。
难道自己不是因为报恩,而是真的喜欢上他了?不可能吧!他也就稍微长得帅气了点,肤色还很黑,自己见过的俊男帅哥没有一千也有好几百,比他好看的不知道多少,实在是没道理啊!
他宁愿用昂贵的衣服擦血,也不愿用自己的手帕擦血的时候,自己当时确实挺感动的。
知道他用情专一,至情至深,此生只愿娶心中挚爱女孩的时候,自己当时也确实挺震撼的。
他救了自己此生最重要的哥哥,却为了哥哥受了重伤,自己当时确实挺过意不去的。
一个又善良,又有钱,又专一,又爱惜自己手帕的俊男,确实让人心动,但自己确实只是想单纯的报恩而已,距离喜欢他还差的远吧,最多也就是不讨厌罢了,可是为什么见他如此迷恋手帕的样子,自己却一点不讨厌,反而好不知羞的很是欣喜呢?
但不管如何,他对哥哥的救命之恩,还是需要报答的,一块手帕就想打发自己,门都没有。
只是他脾气倔得很,若是逼的太紧,恐怕会适得其反,不但不会喜欢上自己,反而还会排斥自己,甚至是厌恶自己。
那说不得只能细水长流,跟在他身边,慢慢的感化他,以自己的容貌和心性,相信就算是再坚如磐石的心,也是能随着时间渐渐软化的,接受自己只是时间问题。
思及此,凌雪对暮云道:“既然你如此喜欢这块手帕,那凌雪就以这块手帕代哥哥多谢你的救命之恩了,现在我和我哥准备去一个长辈家中做客,不知道能否有幸邀请你一同前往?只是喝喝茶,聊聊天而已,你该不会也拒绝吧?那么就算你是我哥的救命恩人,我也要生气了哦!”
凌雪说完嘟着嘴,做出一副你不答应,我就不依的样子。
仙女撒娇,万千粉黛无颜色,可是将暮云又看呆了,连考虑都没考虑,就下意识的点头答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