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若有熟识的人站在他跟前,说不定也不能一下子认出来,他就是前段时日还意气风华,贤王跟前的红人高庭之。
前段时日,他风风光光离开都城的情形,还有不少人记得。
谁也没想到,他会悄无声息,和一个流浪汉一样回到都城来。
他第一次远赴边关,原以为带兵打仗就和兵书里写的一样,只要掌握了计策和谋略,定能立于不败之地。
可是没想到,战场的残酷远远超过他的想象。
他才到边关几天,就被敌军打得连连败退。
且不知为何,那些将军们根本不听他的命令。他到底还年轻没有经过大风大浪,渐渐地成为了可有可无的人。
都城里又出了贤王一事,贤王出了事,边关的十万大军悉数归新圣上统领。
李照的下属接管了十万大军,高庭之更是成了一个多余的人。
他便灰溜溜地回了都城。
回想起离开那一日的风光,他心里不是滋味。
好不容易走到了高家,门口挂着的白布更是刺痛了他的眼睛。
挂白布,意味着……
高庭之急忙冲进去,但守门的小厮拦住了他,怒道:“哪里来的要饭的?滚开!”
高庭之拨开长发,露出满是污泥的脸,“是我。”
那个小厮好不容易才辨认出,这位要饭的竟是他家少爷。
“少……少爷,您怎么成这个样子了?”小厮心头大撼。
“是谁出事了?”高庭之揪着心问。
“是老爷,”小厮痛道,“老爷想不开……”
高庭之没有听下去,急忙朝着里头冲去。
他先到金氏那儿,金氏看着儿子,立刻哭喊起来。
“我的儿啊,你终于回来了!你不在的时候,家里出了好大的事啊!”金氏哭嚎着,“儿啊,你怎么成这副模样了?”
“娘,”高庭之更咽着道,“爹爹为什么……为什么……”
“想必是你爹爹受了多年病痛的折磨,死了也是解脱,”金氏捧着高庭之的脸,“倒是你,怎么把自己弄成这副模样?”
高庭之的出现,立刻减轻了金氏的悲伤。在金氏心中,到底还是儿子重要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