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本宫之见,恐怕只有妖女你最合适!毒辣又有手段,敢打男人,还会下毒,还有设圈套……”他咬牙切齿道:“真不知道哥舒寒怎敢娶了你,还能活这么久!”
“因为,他比我……更毒辣,更狡猾,更腹黑,还有……打人也更痛……”她情不自禁揉了揉自己的手臂,耸了耸鼻尖儿。
“他打你?”他突然震怒道,遂而又冷哼一声:“倒也在意料之中,换了本宫,大概也会动手,如果不想自己被活活气死……”
“贱人,你还敢说,第一次见面,可是你先动的手……”她不服气道:“你都把我打吐血了,好吗?”
“闭嘴!妖女!”赤霄黑着脸,狠狠把鱼塞到她手中,恶狠狠道:“吃鱼!以前的事,不许再提!连个女人都对付不了,太丢人。”
明月夜拿起已经烤得香喷喷的大银鱼,小心翼翼撕开鱼皮,咬了一口,不吝真心赞叹道:“太香了,赤霄,你烤的鱼,是我吃过最好吃的烤鱼!”
他望着面前,大口大口吃着烤鱼的小女人,不禁露出了温暖笑容,脸颊上又一次泛现出,迷人的酒窝儿。
“慢点吃,小心鱼刺,别烫死自己好吗?”他摇摇头,忍不住用自己干净的衣袖内里,不得要领的,轻轻擦拭着她被烤鱼弄脏的小脸。
恍然之间,明月夜突然愣住,此情此景,让她想起了,她第一次遇到汪忠嗣的那日。
那时,他还是风华正茂的青年将军。他抓住了偷袭的她,那时,她还是个不懂事的小女娃。
他为她,不得要领的擦着脸上的伤口与灰尘,他的凤目细长而明朗,万线金光之下,他温煦如天神。
原来,她觉得赤霄笑起来好看,那是因为他们身上,有着同样的气质,同样的力量。只是,这赤霄似火,比汪忠嗣要烈得多,也炽热得多。
那一抹依稀动心,真的似曾相识……
明月夜的心,突然就莫名其妙被撞击了一下,她看着他的眼神,竟然有一些惊痛,和慌张……
赤霄还要再给她擦脸,她闪躲开来,坐到稍远的山石上,尽力调侃道:“贱人,别对我那么好,万一我喜欢上你,怎么办?我可是有夫之妇了……”
“见鬼!你的话怎么那么多?吃饱了就去睡觉。”他微微一愣,脸颊竟有些泛红,还好隐藏在夜色中。
“那么小的营帐,怎么睡得下两个人,不如我们轮流守夜,你先睡,一个时辰后,我叫醒你,再换我去睡!”她站起身来,明眸皓齿道。
“滚去睡觉!谁见过男人睡觉,让女人守夜的?”他声音提高了好几度,威慑道:“赶紧睡,明天一早还要赶路。本宫行军打仗已经习惯了,本宫为你守夜,不许再啰嗦。莫非,还要本宫抱你进去不成?”
“好,好。惹不起您,太子殿下。”她赶忙钻进了树叶做的营帐,露出了脑袋调侃道:“拜托,别让大野狼把你叼走啊,我一个人,可找不到回家的路。”
“闭嘴,没见过比你更聒噪的女人!”赤霄狠狠道,他忍住笑,往篝火堆里又添了几块柴,把篝火烧得更旺了。他拿起她为他剥好的野榛子仁儿,放了一颗在舌尖,脆香涩甜,很好吃。他唇边的笑意更浓了,只是自己不自知。
明月夜透过树枝的缝隙,看着那篝火旁边的红衣男子英挺的侧影,微微泛笑,看着看着,竟然悄然入梦,她睡得安稳而甜香……
“喂,小气鬼,你要不要走那么快?”明月夜朝着大步朝前的赤霄,恼怒的喊着。后者简直可以用大步流星来形容。
赤霄终于在一条小溪边停住脚步,他回头望着,气喘吁吁赶路的明月夜,不屑道:“本宫就说,女人太麻烦。”
“反正我走不动了,再不宿营,就要吐血死在这里了。”她坐倒在溪边的大山石上,摘下自己鼓鼓的背囊。
“你知道在食人树下走过,有多危险吗?那迷蝶又那么喜欢你!”他走到她身边,看着她从背囊里倒出来一堆浆果和坚果,忍不住又好气又好笑道:“你属耗子的,捡这么多连七八糟的东西干什么?”
“当然是吃了,太子殿下。您打算一会儿吃什么呢?”她不吝鄙视,一边挑拣着野榛子、紫浆果之类。
“吃鱼!”赤霄伸掌,朝着小溪中就是两记掌风展过,遂而激起巨大的水花,接着四五条银白色的大鱼直接被震昏,落在岸边。这回轮到明月夜吃惊了。
“贱人,迷蝶迷不动你,拍鱼倒很利索。你可还有什么本事,再让本堂主惊喜一下?”她抓起一条大鱼仔细看了下,辨认出来是无毒的可食用鱼,不禁心花怒放。
他瞥了一眼,眼睛放光的小女人,冷着一张脸,取出自己的逴明赤焰剑,跃上一块山石上。他轻松几下劈砍,溪边的小树齐刷刷被砍断了若干棵。他简单编制,不多时一个简易的树冠雨披就做好了。
他选择了背面朝风的方向,在溪水最高水位之上一丈距离,找了两棵相距七八尺的树木,将两根树藤的一端系在树冠雨披较长一边两侧,一端系在树上,大约半人多高。又用匕首削了几根小木桩固定雨披的底部,又将一些干草均匀放入帐篷的低端。
于是,一个温暖而牢固的营帐,便出现在明月夜面前,她不禁目瞪口呆。
“你,真的是大燕的太子殿下吗!不是农夫或者猎户假扮的替身?”她揶揄道。
“谁告诉你,本宫含着金匙出生!从未经历人间疾苦?”赤霄冷冷道,他开始在营帐前设置了禁止野兽接近的陷阱,又在沙地上挖了坑,架起粗壮的木桩,升起了烤鱼的篝火。
明月夜拿起那几条鱼,就往溪水边上走去,抽出自己的赤金小匕首,打算收拾鱼身。
“放下!”赤霄一声冷喝,吓得她差点儿把鱼扔回溪水中。
“殿下,您打算,这就这样直接吃掉这个鱼?”她挑眉,用匕首戳了下鱼肚,一股乌黑腥臭的内脏从伤口里涌出,她挑衅的望着他。
“滚去一边!鱼胆都被你戳破了。”他斜了一眼她,不屑道:“在大燕,开膛破肚这种事情,从来不用女人做,因为根本做不好!你去那边把手洗干净,等着吃鱼就好了。”
明月夜看着赤霄,他挽起袖子,拿住一条银色大鱼。先用匕首轻轻刮去了鱼鳞,又在溪水中去掉内脏,鱼鳃,以及挑出了鱼背上的腥筋。再将一些香茅草塞进鱼腹束缚好,然后用耐烧的枝条穿过鱼身,稳稳妥妥放在篝火上炙烤,一气呵成,动作麻利而完美。
“十岁以前,本宫并非住在羿乾宫,而在范阳的猎户家长大,这些事情,本宫打小就会。回到羿乾宫,本宫也不过住了两年,接着随军征战十几年,从最基层的士兵做起,直至兵马大元帅,本宫靠的马背上打拼出来的真实力。这些年间,本宫很少回大燕都城汴京,本宫更熟悉的,还是军旅生活。只不过每次回京,燕皇或者萧后,还有那些臣子们,都会送本宫一些女子,美其名伺候,实为监视。也罢,反正本宫的东宫,有足够房间,放得下这些眼线……”他说得冷漠酷寒,也隐匿着一些无奈与愤怒。
“原来你不在皇宫长大?但,东宫太子怎么可能被放在范阳百姓家呢,这于理不通啊。”明月夜清洗好了各种浆果,放在新鲜的大树叶上,还有那些坚果,一同放在篝火旁。
“说来话长,而且还不是好听的故事……”他熟练的为篝火上的鱼翻转着,又从身上取下水袋子递给她,叮嘱道:“溪水太凉,喝这个吧……”
“反正这鱼,一时半会烤不熟,作为一个朋友,我很愿意,听听你以前的事。”她喝了一口水袋里的液体,竟然是温热的羊乳,入口甘甜,终归忍不住多喝了几口。
“这是鹿奶……昨天在沼泽里救了头母鹿,趁机留了些纪念品。”他唇角隐现一丝得意:“本宫听你的宫女说,你最喜甜食和奶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