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六十九章 启程南州

直到第四天上午,一辆马车停在了客栈门口,一个身穿青灰色长衫的下人进来敲了门,和曲天歌低声说了几句,曲天歌才转身看向唐十九:“走了,出发去南州。”

马车两台,唐十九和曲天歌坐在来接他们的马车里,林婶和陆白是在唐十九买的那台马车那。

马车出了小县城,上了官道,唐十九撩了车窗看外头风景。

正直夏天,不过也快进夏末了,然而南州这一片的气候,四季如春,冬暖夏凉,这样慢吞吞赶路,吹吹舒爽的风,看看风景,可谓惬意。

曲天歌正在看书,一本书是翻的唰唰作响,唐十九拉了一块手帕,捏了一脚顽皮的任风吹着。

偶尔回头看曲天歌,他也恰抬头看她,眼神交汇,彼此回一个浅浅的微笑,颇有些岁月静好的感觉。

“你看什么呢?”

唐十九看风景看腻了,就放下了车床,抱着双腿,下巴垫在膝盖上,眨巴着眼睛问曲天歌。

曲天歌翻到了书页:“兵书,你要看吗?”

似乎这顿晚饭,也似乎是顾慈这件事,两颗心,开始再次慢慢靠拢。

在小镇客栈住到第三天,县衙门的仵作来报,凶手抓到了。

而抓到凶手的重要证据,就是唐十九所描述的武器,以及凶手衣服背后的一道血迹。

自从知道唐十九的身份后,这懒散办事的县衙门,效率都提高了。

这起凶杀案了解后,还特地请功讨好似的,送了给唐十九看案宗。

案子很简单,仇杀。

杀人凶手用的凶器,是一把割谷子的镰刀。

镰刀上有锯齿痕迹,镰刀尾端有个小钩子,用来割断稻穗。

凶手杀人之后,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后背上沾染了血迹,回了家之后,因为家境贫寒甚至都没扔掉凶器,而是洗干净了继续用。

结果染血的衣服被邻居发现,官府去盘查的时候就成了有力的杀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