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都的东街早市,向来十分热闹,摩肩接踵,还有很多明显不似鸿国黑瞳黑发的存在,或是一头金发,或是皮肤黝黑至极,奇特至极,不过皆是比别的府城更多了一份急迫,总是行色匆匆,往来奔走。
“叶哥儿,这就是帝都吗?你看这人怎么长这样?”
“叶哥,叶哥,你快看这玲珑宝剑是不是真的?店主说是千年前一代剑圣玲珑尊者的佩剑?”
没了安家的约束,加之突破绝顶高手的喜悦,李应此时显得兴奋至极,初晓便和叶华在这帝都随意逛了起来,美其名曰熟悉环境。
叶华站在旁边却是一脸淡然,看着如同好奇宝宝般的李应,偶尔露出一丝轻笑,也是一闪而逝,他不似李应这般将感情写在脸上,别人一看就知他的心情如何,叶华喜欢无所悲喜,即使有淡淡感情也是深藏于心,不轻易流露,自从古村血仇得报后,他的感情也愈加淡然,身上那种飘然若仙的气质也是愈加明显。
“好了,李应,玲珑尊者贵为一代剑圣,独尊一个时代的任务,佩剑又岂是这般平淡无奇,更不会出现在平常市井之地,走吧。”
“这样啊好吧,叶哥儿。”
李应恋恋不舍放下手中镶金刻玉奢华至极的一柄宝剑,对店家露出一抹憨笑,略微拱手后,就又跟在叶华身后,并未对叶华的评价有丝毫反对,对于他而言,叶华所说的一点是对的。
“叶哥儿,咱们去哪儿啊?你说的那个什么劳什子升仙大会怎么还不开始,这都是咱们等的第四天了。”
“升仙大会,升仙大会,几人仙去几人归,几人化羽几人凡,真真是仙凡只在一念间,再过几日自会知晓,不必着急。”
叶华伸手,轻挽衣袖,无悲无喜的眸子中闪过丝迷离。
在江北之的记载中,这升仙大会其实并没有世俗想象中的那样美好,修仙之本在于一灵根,以灵根为引,方才能接引天地灵气入体,化凡为仙,蜕去凡壳,但这灵根也不是人人都有,反而是稀罕至极,堪称百万中无一,灵气愈是匮乏之地含灵根之人愈是稀少。
泯灵之域更是如此,已经化为亿中无一的恐怖数据,但大道五十,天衍四十九,遁去其一,万事万物总有一线生机,灵气全无的泯灵之域虽含灵根之人极少,但是因独特的环境,不知为何,总会出现些独特的体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