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游子

戏命九霄 知安 1209 字 9个月前

远交近攻,合纵连横,方为纵横之道,李臻当年师承一位隐世奇人,百般计谋,皆藏胸中,自然深愔纵横之道。

与李臻交谈一番,叶华便告辞下了马车。果然如李煜所言,与李臻谈话,着实无味。

坐在踏雪之上,晃晃悠悠间与南县愈来愈近,叶华的心也愈加起伏,说不上的一种莫名感觉,激动中带着一丝紧张,紧张中带着一丝期待,个中滋味,却是说不清道不明的。

商队慢慢进了城门,没有出现什么被守城侍卫刁难的狗血事情,商队上高高扬起的李字族徽,便是最好的凭证。

叶华对李臻告辞一声,随即在李煜的挽留声中离去。

旧时天气旧识衣,只是心情不似旧家时。

还是往日熟悉的街道,还是原来熟悉的酒香,还是原来叶华喜欢的糖葫芦味道,还是原来最想看的猴戏。

走在南县,叶华心中原本种种情感,在这一刻,最后却都化作了一杯感叹,那是游子归家时的怯懦。

叶华就这样傻傻的走着,从南城到老街。

嗯,糖葫芦的味道还是那样,不过人老了,老街也开始翻修,刘大娘的混沌还是那么多。

或许对于很多人来说,故乡是避难之所,心中最难割舍的一部分,可对于叶华来说,故乡是他心中唯一的信仰,支撑着他慢慢走过一年又一年的春秋,慢慢度过一场又一场的劫难。

“顺天酒楼推出新品招牌菜陇上飞花咯,欢迎各位客官前来品尝”

一道吆喝声将叶华唤回了现实,稍微平复下心神,看向声音的来源。

只见一小斯站于酒楼门口,不过六尺身材,身形消瘦,约莫十六七的年纪,脸庞上还露着些许稚气,头戴一顶万字方巾,上簪两朵银花,身着灰色长袍,手上还拿着张沾染了不少油渍的白帕,不停的招呼着进出食客。

看到此人,叶华原本平复的心情瞬间崩塌,汹涌的伤感如同海浪般冲刷着叶华,《凝血功》自行运转,血丹丝丝气流垂下,叶华眼中慢慢恢复清明。

这小斯不是别人,正是张栋才,当年古村被屠,张栋才一家因提前搬到这南县之中,逃过一劫,他们一家连同叶华就代表了整座古村。当初听张栋才说来这南县,便是因为有亲戚开了家客栈,果然如此。

世事无常,终归有方安宁,古村,便是叶华的安宁。

“顺天酒楼推出新品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