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锋微微一笑,转头继续前行,嘴里哼起了唐朝乐队的那首《梦回唐朝》:
菊花古剑和酒
被咖啡泡入喧嚣的亭院
异族在日坛膜拜古人的月亮
开元盛事令人神往
风吹不散长恨
花染不透乡愁
沈锋一路走来一路看,大唐西域的风情尽入眼中。走了七八日之后,眼看着就要进入凉州辖内。
傍晚时分,前面没有驿站,沈锋便找了一处有溪水的树林歇息。天色暗了下来,沈锋在溪水旁升起一堆篝火,用树枝做成鱼叉在溪水里抓了几条鱼烤着吃。
这些野外生存的手段,对于他这个外籍军团的职业军人来说都是小菜一碟。
正吃着鱼,沈锋忽然听到树林外面出来一阵脚步声。沈锋的听觉敏锐,除了脚步声之外,他还听到了兵刃撞击的声音,立刻警觉了起来。
没用多长时间,一个身影出现在的沈锋眼前,他看着这边有火光,便冲着这边跑了过来。
沈锋立刻抓起了随身带着的横刀,摆出了戒备的架势。那人跑到离篝火不远的地方,一个趔趄摔倒在了地上,沈锋这才看见他的肩上和腿上都插着一只弩箭,看来是受了伤。这人头上戴着一个斗笠,向下垂着纱巾,看不出相貌来。
转眼之间,四个黑衣蒙面人也出现在了树林之中,手里都拿着一把环首横刀,腰上都插着一把手弩,向摔倒那人跑了过来。
摔倒那人用手攀着地面向沈锋这边爬了爬,似要寻求帮助。沈锋拿着横刀走了过去,站在了那人的身旁。
那几个黑衣蒙面人一看这树林之中还有人,便停了下来,持刀向前张望。
沈锋看的很明白,地上摔倒那人正是被这四个黑衣蒙面人所追杀,身上插着的弩箭也是他们所射出的。
“被这人给撞见了,我看咱们.”其中一个黑衣蒙面人看着另一个人说道。
那人点了点头,目露凶光:“两个都不能留下,全都杀掉!”
延州城将军府正堂。
一名体态端庄,眉目肃然的中年男子端坐在桌案之后,此人正是朔方节度使王忠嗣。
沈锋和李延风躬身站在堂下,举止恭敬。
“斩首突厥四王子,献计用延州石脂来守城的,都是你?”王忠嗣将目光投向沈锋,到底是一位封疆大吏,眼神中带着威势,不怒自威。
沈锋心中激动,他在史书上读到过王忠嗣的事迹传略,心中折服,也是敬佩不已。而现在,这位在历史上被称为中唐第一名将的人就活生生的坐在自己面前,向自己问话。
沈锋激动的点了点头:“正是在下。”
“哪里人士?”
沈锋想了一下,好像自己祖籍的地名从古至今都没有变过,于是回答道:“祖籍徐州,自幼生长在外邦。”
“很好,立了大功,朝廷定会有所封赏。”王忠嗣简单直接的说道,军旅之人都是这样,说话不多加修饰。
李延风知道王忠嗣的性格,有什么就会说什么,立了大功这四个字已经是对沈锋极大的褒奖了。
“突厥兵马现在已经全部撤走了?”王忠嗣看着李延风。
“据斥候回报,朔叶可汗领着剩余的突厥大军已经全部撤离,正返回金山以西的王庭。”李延风回答道。
“这次突厥进犯,朝廷和我都大意了。延州城也算西域要塞,兵力不该如此单薄。后续到来的朔方援军我会留下两万人给你,还有一些军械物资。你这次也立下大功,我会亲自撰书朝廷。”
“谢王大人!”李延风叩拜。
二人离开了正堂。虽然只是和王忠嗣打了一个照面,话语不多,但沈锋的心中仍然是激动不已,也终于感受到了什么叫做名将之风。
真正的名将,一言一语,一个眼神一个动作都带出一股气势来,摄人心魄,自己想掩饰也掩饰不住,别人想模仿也模仿不来。
李延风拉着沈锋来到了延州城内的一处酒肆,二人畅畅快快的痛饮了一番。
趁着酒兴,李延风拉住了沈锋的胳膊,动容说道:“我有意和兄弟结拜,不知意下如何?”
沈锋怔了一下,心中也是有些佩服李延风。转念一想,自己刚刚穿越到这里,有个唐朝的结拜大哥应该不是一件坏事情,再说这位大哥还有官职在身,有事也可照应。
几天前自己的身份还是一个死囚,现在李延风主动拉着要结拜,心中也很是看得起自己。沈锋有些感动:“承蒙大哥看得起,小弟求之不得!”
出了酒肆不远就有一处城隍面,李延风拿了一坛酒过来,二人当着城隍神的面喝了血酒,叩首盟誓结为异姓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