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风才稍微缓过神来,他还是第一次收到如此羞辱,竟然只是一个眼神就让自己毫无抵抗之力。他只能把这种愤怒发泄到转移到平乐身上,忽然心生一计,念道:“死胖子,今天我一定要让你的饭馆关门!”
至于那两个女子,等他回到宗门,召集些人再去找她们报仇!
平乐还是在菜变凉之前,到了净瑜的住处。
净瑜的院子里种满了木棉花,起名木棉阁。
“平乐”一声轻柔的女声喊道。
平乐一转身,木棉花中走来一位女子,一身红衣,衣衫飘动,身法轻盈,唇若点瑛,眉如墨化,只是平乐每每看向她的眼,总能感到她有些神伤在深处。她就是平乐想要娶回家的女人,所以,他总是想要逗她笑。
“明明是昨天才见过净瑜姑娘,却感觉就前一天发生的事情。”平乐笑道。
净瑜轻轻笑道:“你又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了,今天做了什么好吃的?”
“今天做的,你一定喜欢,我命名为“好吃到哭”。平乐对自己做的菜向来信心十足。
平乐把菜拿了出来,除了几个小炒之外,就是他精心准备的“好吃到哭”。
“这是蒸的槐花?”净瑜看着,年少时的回忆忽然从涌上心头,还没动筷,眼中已有泪水在打转。
她想起十几年前那个站在身前保护自己,说要让她一生平安喜乐的少年,想起由那少年的母亲带着一起林间采摘槐花的清晨,那记忆里的槐花如今还飘着清香。可那少年,已经离世十载,她的人生也如同一场梦。
“你从哪里学来的这道菜?”净瑜抬头问道,忍着泪水问道。
“仿佛一直都在我心里。”平乐没想到净瑜还没吃就已经快哭了。
净瑜拿起筷子,夹起一片槐花放到嘴里,再也忍不住泪水,这是和记忆里的味道一模一样,。
一年前来到安南城之时,在城东偶遇平乐,觉得似曾相识,而平乐做的菜又像极了她小时候吃过的味道。一来二往,变相熟了,心中对平乐,也有一种特殊的感情。
“可惜你一天只吃三顿饭,要不然我就可以多”平乐说着又停了,转而说道:“不知道谁能有福气娶到你这么美的女子。”
净瑜听到平乐这么说,并未答话,
“明天是我生辰,等晚上我忙完店里的事,我们一起吃顿饭,你看如何?”
平乐想着明天便向净瑜坦露心声,再过一年他就成年了,如果净瑜对他也有意,他再努力多赚些钱买套大房子待明年就可以迎娶净瑜了。
“好。你快回去吧。”净瑜答道。
平乐点了点头,转身要走。
“平乐”净瑜忽然慌张的叫道。
“恩?”平乐感觉到净瑜有些不同寻常。
“没了,快回去吧。”
平乐走后,净瑜的侍女小梨从屋中走出,神情凝重的说道:“姐姐,今天我们就走吧,不然就迟了。”
净瑜听了,没有出声,此刻她只是想把平乐做的菜吃完,或许,明天以后就吃不到了吧。
她真的想择一人一城终老,此刻她只想能给平乐好好告别她就已经很满足了。
“我们在此地一年,本来只是打探消息早就该离去,可姐姐你偏要在此久居,再这样下去我们的行踪可就要暴露了!”
净瑜思索了下,说道:“明晚是平乐生辰,过了明晚”
“是。姐姐难道你对那个胖子?”
“闭嘴,你若是担心,可以先走。”
平乐也曾梦想仗剑走天涯,只不过后来因为太胖而取消了计划,他现在已成了人们口中的死胖子。他听说人长大了都会变成自己讨厌的那种人,所以他从小就发誓他这辈子最讨厌的就是有钱人。
此刻,他正站在安南城自己经营了半年的饭馆门口,他不仅是这家饭馆的老板,也是大厨。
饭馆的门口挂着平乐的人生格言,上联写着:做人最重要就是开心,下联写着:开心就必须好好吃饭。横批:要打出去打!
虽然这两句话既不押韵,对的也不工整,惨遭一些文人墨客痛批,可平乐就是喜欢,他生来随性坦荡,最讨厌条条框框,。
后来一些人修行人士经常在饭馆里打斗,不仅导致正在吃饭的客人不给钱便逃跑,更是损坏店里的桌椅,他才在门头上加了个横批:要打出去打。
今天是他钻研的新菜“好吃到哭”首发的日子,很多慕名而来的食客已经有在门口排队取号了。平乐立志做一家有逼格的饭馆,每天只接待一百位客人,而且越是这样生意越是火爆。
这招“饥饿营销”是他以前在城里只卖苹果的乔记蔬果铺和只卖小米的雷家米铺当学徒时学来的。
而每当人们称赞他的才华足以重新定义烹饪时,他却总是低调的说:站在人文和烹饪的十字路口,他时常感觉有些孤独。
“老王,我去给净瑜姑娘送饭,店里你先看着。”平乐说道。
“死胖子,早点回来。”老王说道。
“能不能不要在胖子前面加个死字,我还没娶媳妇呢。”
“好的,死胖子。”老王忽然指着在门口排队的布行钱老板说道:“看到钱老板,你有没有想起你欠我的工钱。”
“哎呀,还好意思我给提工钱,钱老板刚刚还找我投诉你!”
“投诉我什么?他每次来我都热情招呼他。”
“你是非常非常的热情,他说你见了他,热情地拍着他的肩膀说:看到你夫人这么美,我就知道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
老王尴尬地笑了笑,“他夫人的确是很美。”
“算了,算了。下月一定给你结工钱,不然我就不姓王。”
“你本来就不姓王好嘛!”
“哎,老王啊,要站在不同的角度去看待问题嘛。”
老王围着平乐转了一圈,说道:“我站在任何角度去看待这个问题,你也是本来就不姓王啊。”
“我这叫感同身受你懂吗,你想想假如你不姓王了,那你就是对不起爹娘对不起祖宗,那就是家门之耻辱啊,一定是遭人唾骂,一定会痛苦和绝望。我正是把我自己比作你,切身体会你的痛苦,才会发此毒誓啊!”
“你这么一说,竟有几分道理。”老王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说道:“那你快去快回吧。门口都等了这么多人了。”
对于平乐的很多观点,老王初听都觉得不解,仔细思索一番往往都会感受到智慧的光芒。
以前老王和平乐穷困潦倒的时候,平乐提出了一个伟大的构想:老王去城中贵妇家中偷宠物狗或者猫,然后平乐假装找到了宠物给贵妇人送回去从而获得奖赏。
当然对于平乐分七成他三成的奖赏分配,他是有过怨言的,不过平乐告诉他:老王啊,你看你偷东西我不仅没有告发你,反而分你三成的奖赏,你是不是该感激我?
老王想了想,觉得十分有道理,随即对平乐感激到死心塌地。
后来,净瑜出现在了平乐的生命里。
从平乐认识净瑜的那天起,平乐再也没有和老王去做过偷猫摸狗的混混勾当,而是改邪归正,慢慢地就开起了这个饭馆。
对于店里其他人,平乐都是按时发放工钱,只是他见老王孤身一人,怕他领了钱又去城里赌钱喝花酒给败光了,所以就替他存着,想着每年年底给他些钱,其他的留着给他养老送终。
平乐走出没多远,忽闻街上一阵惊慌,耳边传来尖叫声和摊铺被撞倒的声音,感到背后一阵剧烈的撞击,然后被撞倒在地,他只能全力护住手里拎着的饭盒。
一阵眩晕之后,他听得一阵骂声:不长眼的狗东西,让你让开,你偏要挡本少爷的路。
回头一看,如此嚣张之人正是这金陵城云门宗宗主林远之的次子-林风,云门宗最有潜力的继承人,被人称为云门宗天才中的天才。
当年他哥被称为云门宗的天才。后来他的资质比他哥还高,所以他被称为天才中的天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