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骑士顿时大惊,一半人将马车保护起来,一半人抽刀向王君临冲了过来。
就在这时,那马车中传来一道年轻女子的甜美温柔的声音:“住手!”
声音一出,向王君临冲来的十名骑士顿时停了下来,一脸警惕的看着王君临。
然后王君临便看到一个长得秀气可人的小丫鬟将脑袋从车窗中伸出来,脆脆的说道:“小姐说了,借他一匹空马,他若是能够骑得住,便借他骑到沙州。”
王君临闻言一喜,抱拳说道:“多谢苏家小姐。”
那小丫鬟好奇的盯着紧紧扒着王君临衣服的小猞猁一眼,将头收了回去,王君临听觉如今远超寻常人,隐隐听到马车中丫鬟对小姐说道:“小姐,那个人真奇怪,怀里面抱着一只小兽,看起来像是猫,但又不像。不过,他身上真的很脏,脸和头发又乱又脏,若不是看起来挺厉害的,肯定会被认为是乞丐。”
王君临听到那小姐说道:“河西走廊至西域这条道上,从来没有人能独自走下来的,这个人估计不简单。”
小丫鬟说道:“那小姐还借给他战马。”
小姐有些哀伤的叹了口气,说道:“我即将和那些野人一起生活,这对我来说就是生不如死的事情。在这之前能够帮助一个汉人也挺好的。”
小丫鬟有些意外的说道:“我以为小姐是看他轻易将李三娃拉下马,知道武力不弱,担心打起来,我们会有损伤,而后面的空马都是还未驯服的野马,只是被我们用绳子强行牵着走,上面没有缰绳和马鞍,他又如何能骑,小姐只是想让他知难而退而已。”
王君临一边将这对话听在耳中,一边在一名黑衣护卫的带领下来到后面的十匹野马前。
“你挑选一匹的,若是能骑得住,你便骑就是了。”那护卫显然和丫鬟想的一样。
王君临不以为意,目光扫过,便向一匹最神骏的黑马走去。
说来也奇怪,这些护卫只要一接近,这十匹野马便在那匹黑马的带领下用腿踢踹护卫或者他们的坐骑。可是王君临走过去,这些马竟然隐隐有些畏惧,就像是遇到了天敌似的,乖顺得不行。
早在大半年前,在天水郡参军时,王君临便发现寻常动物兽类好像都很怕他,他以为是血玉佩的原因,但后来拿下血玉佩试过,依然如此。王君临后来仔细研究思索过原因,但都不得其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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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君临知道猞猁多活动在北方,冬天寒冷的时候,这样的爪子在厚厚的积雪移动,相当于提供了雪靴的效果。
“猞猁体型是寻找猫的三四倍,和豹子差不多,战力也堪比猎豹,看这小家伙的体型和走路都还不太稳的样子,显然出生不到三天,还是喝奶的时候。”
王君临知道,猞猁在后世的时候非常稀少,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但在这个时代,西北这种地方应该不少。
再仔细看被他撞死的那只动物残骸,分明就是一只成年猞猁,而且看样子是雌猞猁。
王君临隐隐明白,昨晚上这只雌猞猁多半正在喂养小猞猁,而巧合的是自己刚好向这对“母子”狂冲过来,雌猞猁保护孩子的天性让其毫不犹豫向他发出了攻击,结果就悲催了,王君临当时的状态跟个超人一样。
再之后,就是雌猞猁吐出的血腥味引来的四只狼,差一点让他和这只小猞猁成为狼的早餐。
没错,这个时候正是凌晨,东边红日刚刚升起,春天的西域温差极大,这个时候温度堪比南方的冬天,但王君临一点都感觉不到冷。
王君临蹲下身子,小心的将小猞猁拿起来放到手上,猫科动物小的时候一个比一个可爱,这小猞猁同样如此,发现这小家伙并没有因为自己撞死人家母亲,而对自己有敌视后,王君临略一犹豫,决定将这小家伙带在身边,不然失去母亲保护的小猞猁,不是被饿死,就被其他食肉动物给吃了。王君临虽然有着自己的坚持和底线,但从来不是一善良的人,可是这一刻,不知道为什么竟然做出这样一个小女孩才会有的决定。
只是这小家伙这会不断发现细细的叫声,明显是饿了,若是小家伙到了能吃肉的时候那还好办,以王君临的身手弄只兔子、黄羊什么的并不是难事,更何况旁边还有两具狼尸。但是这小家伙需要吃奶,这就让王君临有些发愁起来,这到哪给这小家伙找“奶妈”去。
清晨的戈壁滩上,一丝云彩都没有,天色青蓝的如九寨沟的海子,很漂亮,很纯净,但就是没有王君临想要的羊群什么的。王君临想找一只生过小羊的母羊给小猞猁喂奶,但这件事情显然并不容易完成。
抱着小猞猁往东方跑了一会,远远的,王君临在平坦的砂石地面上,看见几座烽火台突兀的矗立在那里。
前些日子出使西突厥时,王君临便听长孙无忌说过,这些烽火台的历史甚至可以追溯到大汉时期,经历了近千年的风雨之后,如今像一个垂垂老者,外表已经斑驳不堪,唯有筋骨尚存。
王君临抱着小猞猁从烽火台下掠过的时候,每过一个烽火台墩子,就像是跨越了一段沧桑的历史。
他相信马踏焉支山的霍去病来过这里,有朝一日他带领大军出塞征服突厥的雄师也经过过这里。
然而,如今他从这里打马经过却只有一人而已。
王君临没有在任何一个烽火台前面停留,依然向前以匀速奔跑,因为小猞猁看起来很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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