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写字,没见动过笔。干活,三分钟热度。帮忙,全是倒忙。
打酱油,差点忘记自己还有家。
就这还是少的了,顾锦绝的当年把顾姚一个扔京城玩就是一个错误选着。
早知道会发生这种事情,当初顾洐子和顾锦就是爬着到北疆,也要把顾姚这混世大魔王带走。
“刚才烧水后面怎么没把水到了?”
被鸡弄脏了。
“我忘了!”顾姚理不直气也壮的,反正她是混世小魔王,混账点不还挺符合京城那边的人给她封的称号吗?
顾姚:“中午吃什么?我帮忙!”
“米缸子里有一个布袋,从里面拿五个铜板去隔壁张叔家换点腊肉。”
得到吩咐后,顾姚跑的比平时都要快得多。
等到院门边才想起来喊一声,好。
看着屋内的顾锦也没在意这事,也就干脆不叫了。
屋内,顾锦将菜洗净。
他常年在外,学了一身没用的本事,现在倒成了有用的。
大户人家里,主子会生火做饭,缝衣洗衣的属实不多。
而顾锦就是那少数的人。
野鸡已经没气了,便用之前的那个水将鸡放进去烫了几下。